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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对2012年导游进行年审工作的通知

2013-03-21 09:13 作者:未知 来源:临沂旅游政务网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导游员年审管理暂行办法》及山东省旅游局对导游人员进行年审的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度全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各县区旅游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旅游局,临沂蒙山旅游区旅游局,市直各旅行社: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导游员年审管理暂行办法》及山东省旅游局对导游人员进行年审的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度全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全省导游人员的年审培训考试工作由省旅游局统一领导和部署。市旅游局负责全市导游员的培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旅游局负责本辖区(专职、兼职)导游员年审培训的组织报名和督促工作,市直专职导游以旅行社为单位报名。导游员年审培训需要提交的各项材料以各县区、市直各旅行社为单位提交到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年审资料由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提交市旅游监察大队进行年审。

        二、培训对象

        2012年12月31前在临沂市旅游局申请取得导游证(IC卡)的专职、兼职导游员。

        三、需提交的资料

     

       (一)2012年度《山东省导游人员IC卡年审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旅行社提供与导游员签订的符合劳动部门规范的《劳动合同》、2012年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导游证(IC卡)

    上述材料请与331日前提交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审核。为不影响导游证旺季使用,导游IC卡于419日前上报。

        四、培训具体事宜

        根据省旅游局的要求,实行先培训后年审制度,年审采取培训考试和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导游员须参加年审培训,修满规定学分,可办理导游证年审手续。

        2、导游员登陆山东旅游政务网(www.sdta.gov.cn)点击“旅游从业者”找到“导游员年审培训”进入,输入姓名、导游证号码、资格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后登陆网上课堂。个人信息须一一对应方可登陆学习。

        3、导游员进入网上课堂后点击“在线培训”,选择并自学培训课件。每门课程结束后进行考核答题,答案全部在课件中,题目均为客观题,满分100分。学习时间超过每个课件总时长的80%(含)者,60分合格;超过50%(含)、不足80%者,80分合格;不足50%者,90分合格。不合格课程可重新学习,合格分数线同上,但考核试题为本科目考试题库随机抽题,每人、每次考核试题均不相同。培训学分当年有效,年底自动清零。

        年审主要以考评为主,主要包括: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导游培训学习情况瞪。其中,“导游业务情况”由导游本人如实填报、“游客反映情况”由导游所属单位如实填报,“扣分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由市旅游监察大队填报,“培训学习”情况由省旅游监察总队、省局人事处审核。

        报名地点:临沂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银座旅游(临沂市人民广场世纪城BB座银座北门)

        每年参加年审并通过的导游员当年修满20学分后,可办理导游证年审手续;年审一次未通过或脱审一年者,修满30学分后,可办理导游证年审手续;脱审二年者,修满50学分后,可办理导游证年审手续;年审两次未通过者,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其执业资格,修满60学分后,可办理导游证年审手续;年审三次未通过者或取得导游证三年(含)以上不参加年审者,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导游证。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准备,认真做好本次工作。

        电话: 8316125   传真: 8219388

     

                                                   

                                       临沂市旅游局

                                      2013年3月20

     

        附件:山东省导游人员IC卡年审登记表.doc http://www.linyitour.gov.cn/zwwly/new.do?method=getNewsById&uri=nw1363763149635

    (责任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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