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主页 > 临沂大众网 > 体育娱乐 >

“2012北京榜样”十大榜样人物揭晓

2012-12-13 09:29 作者: 来源:新华网
12月12日,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主办的“2012北京榜样”年度大型评选活动颁奖典礼在北京广播大厦演播厅隆重举行。

        12月12日,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主办的“2012北京榜样”年度大型评选活动颁奖典礼在北京广播大厦演播厅隆重举行。刘刚、高铁成、于清、红蜡烛教育小组、肖建锋、王甲、马志敏、石青华、李萌、郭咏等10位普通百姓登上领奖台接受社会公众给予他们的尊敬和荣誉,荣获“2012北京榜样”的称号。

        “你我一起携手前行,迎着朝阳;身边绽放出一朵朵,微笑的脸庞;互帮互助相亲相爱,温暖和谐的气象;这座城市因为我们,洒满幸福的阳光……”颁奖典礼在清新欢快的歌声和京味浓郁的情景表演中拉开帷幕。整场颁奖典礼围绕“北京榜样·传递正能量”主题,分为《温暖的力量》、《坚守的能量》、《生命的能量》、《关爱的能量》、《青春的能量》五个篇章,北京721特大暴雨的救人英雄刘刚率先出场接受颁奖。刘刚是北京房山区长阳镇人。7月21日,北京发生特大暴雨,刘刚,这位25岁的退伍小伙子不但在暴雨中成功自救,还组织附近工地的农民工成功解救被困乘客170多名。事后,刘刚没有回家休息,而是志愿留在现场,配合各有关部门一起进行救援工作,在高速公路上一干就是5天。

        此外,一同荣获“2012北京榜样”称号的还有三闯火海英勇救人的战士高铁成;坚持28年种树,把荒山变绿林的86岁老人于清;平均年龄72岁,11年义务辅导困难孩子的“红蜡烛教育小组”;与戒毒人员共同吃住,打造新型戒毒模式的普通民警肖建锋;身患“渐冻人”症仍然坚持公益事业的王甲;收养弃婴,18年将其抚养成人的法官妈妈马志敏;收养108个孩子,创办光爱学校的石青华;爱岗敬业的85后抽粪女工李萌;创办公益联盟的90后男孩郭咏。十位榜样人物,十个真实故事,一句句朴实的话语,一段段感人的画面,现场气氛被一次次推向高潮,几度令观众潸然泪下。

        帮助榜样人物完成心愿成为颁奖典礼的一大亮点。在整个评选活动中,为了让更多人奉献爱心,北京榜样活动组委会和筑德基金合作,市民只要为候选榜样投一票,筑德基金都会捐出0.5元帮助需要帮助的榜样人物。活动投票期间,共收到市民选票201227张,筑德基金也为此捐出100613.5元帮助榜样人物。颁奖典礼现场,当86岁的种树老人于清在大屏幕上从大屏幕上看到他山上那个28年没有通电的小屋已经安装上太阳能电池板,家里变得灯火通明,可以看电视、可以有冰箱、洗衣机时,已经激动地说不出话来。石青华校长的顺义光爱学校也同样得到了组委会的帮助,这个冬天,学校采暖费有了着落,108个流浪儿童不用再受冻。

        颁奖典礼的另一大亮点是“正能量环”的发布。随着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冬、“2011北京榜样”代表谭双剑、“2012北京榜样”代表李萌、北京大学生志愿者代表黄晶四位上台共同按动启动按钮,编码为“000001”字样的“正能量环”首次正式发布,它的发布象征着“北京榜样”精神的传递,使得每个人不仅是榜样的见证者,也是正能量的传递者。

        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冬、北京广播电视台常务副台长、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汪良、著名学者、国防大学教授公方彬、北京人艺著名表演艺术家蓝天野、观复博物馆馆长马未都等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出席颁奖典礼并为十位榜样人物颁奖。

        颁奖典礼的盛况同步在北京新闻广播(AM828、FM100.6)、北京广播网、腾讯视频、搜狐新闻音视频直播,视频录像也将在北京电视台播出。

        “北京榜样”是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指导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主办的大型评选活动,“2012北京榜样”是此项活动的第二届, 活动自今年3月份启动以来,征集了近200人故事,广大网民和听众以极高的热情参与评选、踊跃投票。经过广大热心市民的投票,以及结合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中央和首都媒体、高校、民间组织和基层百姓组成的专业评审团评审意见,评选活动最终产生了 “2012北京榜样”十大人物。

    (责任编辑:郑政)

[上一篇]   下一篇:没有了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

临沂新闻

新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