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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海霸"被罚3400万元 曾派美女公关

2013-01-01 15:15 作者:未知 来源:光明网
被媒体称为建国以来最大的“海霸案”昨日下午3时许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头顶“教授”、“企业家”、“商会会长”等诸多头衔的主犯王军华因诈骗、敲诈勒索、行贿等罪数罪并罚,领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四百五十万元。

     

    被媒体称为建国以来最大的“海霸案”昨日下午3时许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头顶“教授”、“企业家”、“商会会长”等诸多头衔的主犯王军华因诈骗、敲诈勒索、行贿等罪数罪并罚,领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四百五十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王军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法院未予认定,称尚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但是王军华指使和安排其他人员通过威胁或其他手段,在军安公司所承包的海域实施敲诈勒索、盗卖海砂、诈骗征用补偿费等犯罪行为,一定程度上扰乱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正常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

    由于王军华等人作恶多年,“负罪”累累,相关的判决书有约十万字,长达一百多页,法官足足用了两个小时才宣读完毕。

    庭审上,此前表情淡定,面带微笑的王军华显得颇为沮丧,或抬头看天花板,或耷拉着脑袋看地板,双目无神。在早先时候进行的法庭辩论环节,王军华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拒不承认所有指控。

    一审法院最终判处王军华犯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总刑期三十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四百五十万元。

    王军华的弟弟王新华以及10名从犯分别获刑15年至缓刑。(责任编辑:谢加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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