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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叔侄“强奸致死案”被误判?案情揭晓?

2013-04-01 09:58 作者:本网综合 来源:本网综合
据报道,这两天,一起最终予以推翻的冤案引发了大家广泛关注。3月26日,也就是三天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至此,此案两名被告因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强奸致死案”被错误羁押已近10年。

     


     
    据报道,这两天,一起最终予以推翻的冤案引发了大家广泛关注。3月26日,也就是三天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至此,此案两名被告因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强奸致死案”被错误羁押已近10年。
    前天晚上,浙江省公安厅向当事人及家属致歉,并表示要调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关执法问题。那么,10年前,两人因何被错判?最终,这起案件又为何得以翻案?
    根据当事人张高平回忆,2003年5月18号晚上9点左右,他和侄子张辉驾驶皖J-11260解放牌货车去上海。17岁的王某经别人介绍搭他们的顺风车去杭州。
    张高平:她本来是到杭州西站,她姐夫来接她,我们一般到上海,都走绕城高速。就是一个小女孩,我不放心,我就叫我侄子把她送到杭州西站,结果到了杭州西站没人来接,对方又叫她自己再打的到前家三桥一个某某地方,再与他联系,到那个立交桥让她下车了,我们就到上海去了。
    这之后,张高平和张辉驾驶货车进入了沪杭高速,前往上海。但几天后,二人却突然被警方抓捕。原来,2003年5月19号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接到报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一水沟里发现一具女尸,而这名女尸正是5月18号搭乘他们便车的女子王某。公安机关初步认定是当晚开车搭载被害人的张辉和张高平所为。zgx(责任编辑:白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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