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消费频道>消费政策

中消协: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落实难

2014年09月17日 09:57:00 作者: 来源:北京青年报
昨天,中消协通报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半年来的情况。回顾半年来的落实情况,中消协认为在新法着力加大保护的一些领域,经营者逃脱责任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目前在“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耐用消费品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金融服务消费者知情权”等方面经营者落实法定义务不尽如人意。

      昨天,中消协通报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半年来的情况。回顾半年来的落实情况,中消协认为在新法着力加大保护的一些领域,经营者逃脱责任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目前在“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耐用消费品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金融服务消费者知情权”等方面经营者落实法定义务不尽如人意。

      据了解,新《消法》实施后,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拥护,消费者对相关条款的认知度高达83.19%。消协组织发现在新法着力加大保护的一些领域,经营者逃脱责任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

      如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要求还不能顺利落实。其主要表现在,网购经营者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消费者往往在要求退货时才被告知购买了“不予退货”的商品;退货标准过于苛刻,经营者将新《消法》中“商品完好”的退货要求,单方理解为“不影响二次销售”,导致退货投诉增多;经营者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随意扩大,消费者对此反应强烈。一些经营者拿“七日退货”做挡箭牌,对因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消费者一概以“已过七日退货期,不予退货”为由予以拒绝,逃避经营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三包”责任。

      除此之外,新《消法》规定,对于耐用商品和服务,“消费者在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半年来,消协组织在处理纠纷时发现,对于“耐用商品和服务”范围的界定成为经营者和消费者争议的焦点。

      而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公益诉讼”工作,中消协则表示,新《消法》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明确赋予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公益诉讼的主体地位。但是,作为一项新创设的制度,公益诉讼在具体实践中还面临一些理论和规则困惑,为其有效开展增加了难度。(记者 王薇)

    (初审编辑:徐传文   责任编辑:邢猛猛)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