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6日以前生产的车辆
(带有整车《产品合格证》及《保养手册》)质量担保原则:
整车质量担保期
整车质量担保期限为自车辆销售之日(以销车发票日期为准)起 3 年或 6 万公里,二者以先达到为限。
特殊零部件质量担保期
类别 |
质量担保期 |
质量担保项目 |
A 类 |
3 个月或者 5000 公里 |
空气滤清器滤芯、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火花塞、雨刷胶条、轮胎、灯泡等 |
B 类 |
6 个月或者 1 万公里 |
传动皮带、制动盘、制动摩擦片、离合器片 |
C 类 |
1 年或者 3 万公里 |
所有表面镀层和喷涂的零部件因材料本身差异、发生化学反应或附着力差导致的锈蚀、腐蚀、剥落、
变色等缺陷 ( 在含酸、碱、盐化工行业地区行驶的车辆除外 ) |
各类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真皮制品、玻璃制品因材料制造缺陷造成的脱层、眩目、褪色、裂纹或断裂
(不包括灯泡、雨刷胶条) |
D 类 |
1 万公里 |
装配、调整问题引发的故障 |
E 类 |
6 个月 |
蓄电池 |
备品质量担保期
一汽轿车用户在一汽轿车销售服务中心自费修理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为自零部件更换之日(根据修理发票开票日期)起1年或者3万公里 (特殊零部件按照“特殊零部件质量担保期”条款执行),二者中以先达到为限。
其它
其它未提及部分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按3年或6万公里(二者中以先达到为限)实施质量担保服务。
不予质量担保范围
- 未按产品有关使用文件的规定使用和保养的车辆。
- 由于使用不当(如超速、超载、由于加注油品不当,导致排放超标,三元催化不可逆转损伤以及氧传感器、火花塞失效、轮胎冲击障碍物等)、疏忽、意外事故。
- 未经一汽许可对整车或总成零部件进行维修、自行换件、加装、改装从而改变原车技术状况,并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坏。
- 由于碎石造成的表面锈蚀和漆面划伤;由于酸雨、空中落下物(化学物品、树枝液、鸟粪等)、盐份、冰雹、风、暴、闪点、洪水等自然环境因素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或表面腐蚀。
- 正常的噪音、振动及变色、退色、污损等品质下降情况不属于质量担保范围。
- 发动机油、变速箱油、动力转向油、清洗液、润滑脂、防冻液、蓄电池液、制冷剂、制动液等润滑油、工作液不属于质量担保范围。
- 到非一汽轿车销售服务中心保养或维修的车辆。
- 汽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响、报警及已出现异常情况,而未及时停车检查、排除而强行续驶造成的直接和扩大部分的零部件损坏。
- 车辆出现故障后,用户有意破坏故障原始状态,造成无法鉴定的故障或有欺骗行为的。
- 试验车及用于比赛和各种娱乐竞技运动的车辆。
- 汽车在公路、铁路发运和仓储过程中,未按一汽有关规定使用、保养、人为造成的产品缺陷,零件丢失等。
- 肇事车辆引起的相关损坏或潜在损坏的零部件。
5000公里强制免费保养
凡用户购置的奔腾轿车在交车后的行驶里程达到5000公里时,可以到一汽轿车销售服务中心享受免工时费、免材料费的保养服务。
2008年9月26日以后生产的车辆
(带有整车《产品合格证》及《保养手册》)质量担保原则:
整车质量担保期
整车质量担保期限为自车辆销售之日(以销车发票日期为准)起 3 年或 6 万公里,二者以先达到为限。
大总成质量担保期
质量担保期 |
总成名称 |
主要零部件名称 |
5年或者10万公里 |
发动机 |
缸体、缸盖、曲轴、凸轮轴、气门、活塞、连杆、轴承、轴瓦、飞轮、可变正时机构 |
变速器 |
箱体、变矩器、离合器(不包含摩擦片、分离轴承)、自动变速箱齿轮泵、齿轮、轴承、差速器 |
车 身 |
车身钣金 |
线 束 |
全车线束 |
特殊零件质量担保期
质量担保期 |
质量担保项目 |
3个月或者5000公里 |
雨刮片 |
6个月或者10000公里 |
空气滤清器滤芯、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火花塞、轮胎、灯泡、全车玻璃、制动摩擦片、
离合器摩擦片等、传动皮带、前制动盘 |
1年或者3万公里 |
1、车身外部装饰件
2、车身内部装饰件
3、橡胶类:前减隔振块、防尘套(横拉杆、万向节)
以上零部件因材料本身差异,发生表面镀层脱落、锈蚀;喷涂色差、变色;镜子眩目;断裂等缺陷。
注:在含酸、碱、盐化工行业地区行驶的车辆除外 |
1万公里 |
装配、调整问题引发的故障 |
6个月 |
蓄电池 |
3万公里 |
前、后减震器、各类球头 |
备品质量担保期
一汽轿车用户在一汽轿车销售服务中心自费购买并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为自零部件购买之日(根据购买发票的开票日期)起1年或者3万公里 (大总成件/特殊零部件按照“大总成质量担保期”“及“特殊零件质量担保期”条款执行),二者中以先达到为限。
其它
若不在大总成件及特殊零部件范围内,且又不属于“不予质量担保范围”的零部件,即以整车质量担保期计算。
不予质量担保范围
- 在质量担保期内未按保养规定到指定的一汽轿车销售中心做定期保养的车辆。
- 未按产品有关使用文件的规定使用和保养的车辆。
- 由于使用不当(如超速、超载、由于加注油品不当,导致排放超标,三元催化不可逆转损伤以及氧传感器、火花塞失效、轮胎冲击障碍物等)、疏忽、意外事故。
- 未经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许可对整车或总成零部件进行维修、自行换件、加装、改装从而改变原车技术状况,并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坏。
- 由于碎石造成的表面锈蚀和漆面划伤;由于酸雨、空中落下物(化学物品、树枝液、鸟粪等)、盐份、冰雹、风、暴、闪点、洪水等自然环境因素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或表面腐蚀。
- 正常的噪音、振动及变色、退色、污损等品质下降情况不属于质量担保范围。
- 发动机油、变速箱油、动力转向油、清洗液、润滑脂、防冻液、蓄电池液、制冷剂、制动液等润滑油、工作液不属于质量担保范围。
- 在质量担保期内到非奔腾销售服务中心进行保养或维修的车辆。
- 汽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响、报警及已出现异常情况,而未及时停车检查、排除而强行续驶造成的直接和扩大部分的零部件损坏。
- 车辆出现故障后,用户有意破坏故障原始状态,造成无法鉴定的故障或有欺骗行为的。
- 试验车及用于比赛和各种娱乐竞技运动的车辆。
- 汽车在公路、铁路发运和仓储过程中,未按一汽有关规定使用、保养、人为造成的产品缺陷,零件丢失等。
- 肇事车辆引起的相关损坏或潜在损坏的零部件。
首次免费保养
凡用户购置的奔腾轿车在交车后的行驶里程达到首次保养里程时(首次保养里程以《保养手册》规定为准),可以到一汽轿车销售服务中心享受一次免工时费、免材料费的保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