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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罚款别无选择 耐克因“双重标准”被罚启示(5)

2012-11-05 10:15 作者:未知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对此,马岗认为,标准的滞后和缺失,让中国的消费者在指责洋品牌劣行时丧失了底气,有一种哑巴吃黄连的感觉。 王海还认为:制定行业标准低也就罢了,更让

      对此,马岗认为,标准的滞后和缺失,让中国的消费者在指责洋品牌劣行时丧失了底气,有一种哑巴吃黄连的感觉。
      王海还认为:“制定行业标准低也就罢了,更让人气愤的是有部分质检中心会用假报告来困扰消费者维权。”
      10月30日下午,王海收到一位线人的信息,对方称“国家毛纺织产品质检中心(北京)因未按照标准实施重要检测项目,被责令中止检测业务进行整改”。
      在一份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3月21日出具的报告中,记者看到,该质检中心仅对一份试样进行一次测试,并根据此测试结果出具检验报告,严重偏离了标准的要求,因而导致测试结果之间的较大误差。
      王海说:“中国标准低,再加上部分质检中心出假报告困扰消费者维权,洋品牌进入中国后就更目中无人了。”
      市场监督需要更多消费者参与
      在耐克被罚一事中,对于网友“龙柒”切鞋之举,国内某鞋类杂志主编王德毅很受感动,在网上为“龙柒”打假做法鼓劲打气。
      然而,对于北京工商处罚耐克487万元一事,王德毅却连连发问:“未来怎么办?不能每双鞋拿到手都先切开看看吧?一个在中国市场年销售额百亿级别的品牌,罚他487万有用吗?这足以让他们不再‘翻译错误’吗?”
      在工商部门对耐克做出处罚之前,耐克公司在其官方回应中曾提到过对消费者进行补偿。
      耐克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依据公司当时的决定,“对于在2011年9月9日以及之前购买了该产品并受影响而对产品不满意的顾客,我们在收回货品及原始购物凭证的同时,一次性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因退货而产生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佰元的相关费用。”
      “300块钱,对于该款鞋1299元售价而带来的利润,可以说不值一提!”马岗说。
      马岗认为,洋企业在华搞双重标准,是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也是对中国法律的蔑视。不过,更重要的是,洋企业一再搞双重标准,与其违法成本过低,甚至零风险有关。
      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487万元”这个罚款数额,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的。
      该工作人员称:“487万,由于之前没罚过这么大数额,所以可以说是‘重罚’。”但是,该工作人员也表示:“比起国外的此类罚款,其实我们罚的并不多。”
      马岗认为:“这足以说明在这之前,搞双重标准的跨国企业并未付出代价,更不要说什么应该付出沉重代价,处罚太轻,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
      马岗说,同样的案件如果发生在美国,可能企业要被罚几千万美元,甚至有人坐牢。但在中国,企业只需要拿出很少一部分利润来支付罚款,违法成本太低。
      今年9月21日,美国一家法院做出裁决,判处台湾友达光电5亿美元罚款,该公司的两名前高管由于他们在一起全球性的LCD面板价格操纵阴谋中的领导作用而被判入狱三年。 
      “与美国、欧盟动辄开出的天价罚单相比,我们的罚款可谓隔靴搔痒。”马岗说,与这些企业违规违法经营的收益相比,这点“代价”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严苛的处罚不仅能让违规企业规矩些,还能对其他企业起到震慑作用。
      同时,王海认为,洋品牌搞双重标准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以GDP为指标的考核系统下,一些地方相关部门降低与大公司的谈判标准,给予投资方超出常规的优惠条件,甚至为触犯法规的公司处理善后,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留住纳税大户。
      亲身经历了耐克鞋事件后,王海对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有了新的理解,“之前,我们总是在呼吁跨国公司逐利不该忘义,但现在我们应认识到,不让跨国公司搞双重标准,很简单,不要指望企业自律,而是要靠严格的处罚。北京市工商局对耐克做出了处罚,其示范效应值得欣喜。但要真正管住洋品牌,还要加大监管,让更多消费者参与到市场监

(责任编辑:周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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