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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三个月集中整治高速公路9种违法行为

2014年11月26日 17:19:00 作者:邓梦娇 韩玉杰 邵长宣 来源:大众网
26日,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市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获悉,自11月1日起,临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集中整治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工作。整治中将通过巡逻管控、电子眼抓拍、人工抓拍等方式重点整治九种交通违法行为。

    车辆被电子设备抓拍到违规行为后,出收费站缴费时该红色警报器会自动响起

    高速交警人工抓拍违法行为

    高速交警正在巡逻执勤中

    高速路设置的交通安全温馨提示

    交警依法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处罚

      大众网临沂11月26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韩玉杰 邵长宣) 26日,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市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获悉,自11月1日起,临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集中整治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工作。整治中将通过巡逻管控、电子眼抓拍、人工抓拍等方式重点整治九种交通违法行为。

      26日中午,在京沪高速路段一处桥面,记者跟随临沂高速公路警察支队交警对来往的车辆尤其是大货车进行蹲守抓拍。

      “在临沂高速公路兰山段,新增低速抓拍2套,抓拍客车高速上下车电子设备3套,服务区卡口拦截设备2套。”临沂高速直属大队中队指导员胡顺建说。

      据胡顺建介绍,凡是车辆在高速路段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电子设备抓拍到之后,该车辆在出高速口缴费时,服务区卡口拦截设备中的红色警报器会自动响起,高速交警则会在卡口进行拦截,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大型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是高速公路上的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干扰了正常的公路运输秩序,而且易引发交通事故。”胡顺建说。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高速公路车道划分为超车道和行车道,其中左侧行车道为快速车道,最右侧行车道为慢速车道。大型货车应当在道路最右侧车道行驶。但是,长期以来一些货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和法律法规意识淡漠,在高速路上行车时,肆意占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扰乱了通行秩序、降低了通行效率,并引发了大量追尾碰撞、超车失控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严重的危害了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据悉,辖区内京沪、日兰、长深、临枣高速公路为重点路段。此次重点整治九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客车、旅游包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超员载客;小型汽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危化品运输车无相应运输许可、非法改装伪装,驾驶人和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酒后驾驶;高速公路标志标线标牌缺失、损毁、遮挡和设置不合理;高速公路中央及路边护栏、护网缺失、损毁及不符合安全标准。

      整治期间将组织开展5次集中整治行动。对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逆行倒车、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将予以当场处罚。启动所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省际收费站实行24小时勤务,加强对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及违法车辆的检查,每天凌晨2时至5时集中查纠违规运行的客车。同时,将高速公路作为重点管控区域,全力做好黄标车限行工作。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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