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主页 > 临沂大众网 > 文体综合 >

网友曝“坑警女友”为海口某夜总会歌手(图)(4)

2012-12-19 14:14 作者:未知 来源:南海网
女博主删除了多条微博,不过细心的网友已截图保存:警察老公送女博主浪琴手表,价值近万元;和穿警服的警员在宾馆开房打麻将;在KTV喝酒唱歌 很多

     

      女博主删除了多条微博,不过细心的网友已截图保存:警察“老公”送女博主浪琴手表,价值近万元;和穿警服的警员在宾馆开房打麻将;在KTV喝酒唱歌……

      很多网友感叹:“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女友!这年头除了坑爹,还有坑老公的!泡妞小心点。”“她是卧底么……”

      网友“漫跑者Robin”总结:“这媳妇爱得很真心,微博晒得很开心,老公看到很惊心,警局看了很窝心。”

      网友“想醉都难”分析:“特权意识泛滥成灾!甭管警车是哪的,开着去玩、吃饭就是公车私用,这些人总认为国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绝,须知浪费的是纳税人的血汗钱,请问谁给你们权利抽民众的血。”

      延伸阅读

      除执行任务外警车不得挪作他用

      据《警车管理规定》,警车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辆。

      公安机关用于执行侦查、警卫、治安、交通管理的巡逻车、勘察车、护卫车、囚车以及其他执行职务的车辆,除执行以上任务外,不得挪作他用。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警车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10年,海南省公安厅出台《海南省公安机关警车使用管理规定》,严禁非警务活动使用警车;严禁无牌无证警车上路行驶;严禁无驾驶证的民警驾驶警车;严禁非正式民警驾驶警车;严禁非执行公务,将警车停放在宾馆、饭店及公共娱乐场所门前。

      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或者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的,将被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本报综合报道

    原标题:记者探秘三亚“坑警女友”海口泡温泉场所

    (责任编辑:周传金)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

临沂新闻

新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