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主页 > 临沂大众网 > 新闻聚焦 >

广州一餐馆起名钓鱼台成被告 一审判赔60万

2012-11-21 07:35 作者:未知 来源: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李庭煊)广州一家度假村餐馆取名钓鱼台酒家后,钓鱼台经济开发公司将其诉至法院,索赔110万元。原告一审获赔60万元,餐馆方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当天未宣判。 作为外交部钓鱼台宾馆管理局授权的唯一代表钓鱼台经济开发公司表示,钓鱼台国宾馆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举行国务和外事活动以及接待外国国家元首政要的场所,钓鱼台商标已于2005年被国家工商总局确认为驰名商标,而广州市长洲文化旅游度假

     晨报讯(记者 李庭煊)广州一家度假村餐馆取名“钓鱼台酒家”后,钓鱼台经济开发公司将其诉至法院,索赔110万元。原告一审获赔60万元,餐馆方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当天未宣判。

      作为外交部钓鱼台宾馆管理局授权的唯一代表——钓鱼台经济开发公司表示,钓鱼台国宾馆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举行国务和外事活动以及接待外国国家元首政要的场所,“钓鱼台”商标已于2005年被国家工商总局确认为驰名商标,而广州市长洲文化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广州市黄埔区长洲岛海洋路开设名为“钓鱼台酒家”的餐馆,其门面醒目处所悬挂牌匾及菜牌、点菜单、牙签、纸巾等物品外包装上均印有“钓鱼台”字样。一审宣判后,被告方不服提起上诉。他们认为,“钓鱼台酒家”主要经营地的当地俗名就叫钓鱼台,并且餐馆成立在“钓鱼台”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之前。

    (责任编辑:周传金)

[上一篇]   下一篇:没有了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

临沂新闻

新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