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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男子突然摔倒至今昏迷 车主和家属各执一词

2013年07月19日 08:58 作者:李诗源 朱明竞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临沂市苍山县一名男子骑电动车发生意外至今昏迷不醒。通过看监控视频,家属认为是和一辆黑色轿车发生碰撞所致,并且不认可鉴定结果,质疑交警部门处理不公,原因是“车主就是一名正式交警,事故没处理就把车从交警队提出来”。
        大众网临沂7月19日讯 (记者 李诗源 实习生 朱明竞)临沂市苍山县一名男子骑电动车发生意外至今昏迷不醒。通过看监控视频,家属认为是和一辆黑色轿车发生碰撞所致,并且不认可鉴定结果,质疑交警部门处理不公,原因是“车主就是一名正式交警,事故没处理就把车从交警队提出来”。

      据巩金成介绍,6月22日一早,他父亲巩士亮骑电动车回老家,9点左右返回,行至磨山镇孙屯村苍丕路段时发生意外,人摔倒后头部着地致脑出血,右手有多处划伤。幸好被路过行人发现,拨打了120。

      巩金成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附近商铺摄像头拍摄下的事发画面。在画面中,可看到巩士亮沿着路边行驶,在行驶过程中,因路边有一辆货车,巩士亮骑向路中间欲绕开货车。随后,巩士亮的画面被货车挡住,而此时监控画面显示迎面驶来一辆黑色轿车。交会的这个时间段,巩士亮摔倒在地。黑色车辆有明显的减速动作,随后驶离。

      监控中,因离得太远,记者也未能看出,巩士亮的电动车是否和黑色轿车发生了碰撞。但事情也确实发生在两车交会的时间段。

      “事后经交警部门调查,该黑色轿车当时悬挂的车牌尾号为47H,真实车牌尾号应为46H。山东省交通学院技术鉴定所对黑色车辆进行两次鉴定。第一次说无法鉴定,第二次重新鉴定已是第二周,出具了一个没发现车身与电车有划痕的报告。”两份报告让巩金成无法接受,他拒绝签字。

      “车主是交警部门的正式干警,才能将嫌疑车辆从交警队提出来,而且遮挡号牌的行为也未被处理。”巩金成说。记者了解到,车主崔士香职业确实是一名交警,在高速路大队工作。

      巩金成还提出疑问,“事发后嫌疑车辆本应扣留在交警队,但在6月26日11点左右我到交警队后发现车辆已经不见了,随后联系办案警官,直到12点30左右嫌疑车辆才开回来。”

      现在巩士亮在医院昏迷不醒,一天的医药费近万元。“希望父亲能快点醒来,究竟是意外还是被撞,尽快还原事情真相。”巩金成说。

      车主:没有相撞,其余不方便透露

      当时现场的情况是怎样?记者18日下午联系了当日经过的黑色轿车车主崔士香,询问当时经过。

      崔士香承认事发当时自己的车辆经过此路段,但他否认轿车碰到巩金成父亲的电动车。“我们根本就没撞在一起。”崔士香肯定地说,“百分之百没有碰到电动车。”

      而且崔士香称,他经过后没有看到有人倒地。“行车过程中不会向后看,只能看前面,所以我没看到有人倒地。”当记者问及为何与电动车交会后减速行驶时,崔士香解释,“可能是地不平。”随后又否认,“我不记得车辆有减速。”

      崔士香对于车辆是否为自己驾驶等问题不愿多说,“有问题咨询交警队,现在鉴定结果也出来了,你可以看监控,监控记录能还我一个清白,其他的不方便透露。”随后挂断电话。

      苍山交警大队:鉴定已出,俩车没接触

      18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临沂市苍山县交警大队肇事科王镭科长,对方表示,权威鉴定已出,没有证据显示是两车发生碰撞导致事故发生。

      “山东省交通学院技术鉴定所已经对此事进行权威鉴定,结果是黑色车辆与电动车没有接触。并且放慢视频播放可以看到,黑色车辆与电动车相距很远,没有碰到电动车。可能是电动车行驶中,受到车辆影响才摔倒在地的。”王科长说。

      至于车辆被扣期间离开交警队的问题,王科长解释说,当天交警通过现场调查和了解,当时就基本排除了黑色车辆的嫌疑。“但家属情绪比较激动,我们才暂时将车辆停放在交警队办公车辆停车场。当天车主有急事需要外出,这才开出去办事。”

      并且王科长解释说,黑色轿车车牌并不是套牌。“只是在自己的车牌上贴了一个数码牌,算是遮挡车牌。”

      18日19点35分,记者再次联系王科长,询问扣车时间和车离开交警队的时间,王科长称自己不具体办案,需要问一下办案民警,并表示当时驾车的司机是崔士香,遮挡号牌的行为肯定要处理,但要等到此事处理完以后。记者随后联系办案民警王福明,对方未接听电话。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赵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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