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聚焦

山东九部门发布通告 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

2015年09月06日 09:40:00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讯 日前,省金融办、省公安厅等九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坚决抵制非法集资理性选择投资渠道的通告》,提醒广大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发现非法集资,请及时举报。

      近年来,投资担保、信息咨询、P2P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部分机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承诺高额回报、保证本金收益、现场返现送礼等为诱饵,要求以现金支付、向个人账户转账等方式,向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已经形成或正在诱发非法集资风险。这些问题机构往往实力不强、虚构项目、以钱炒钱,一旦出现投资失败、资金链断裂等风险问题,极易发生关门停业、负责人携款“跑路”等情况,集资参与人损失惨重,有的甚至血本无归、倾家荡产。同时,部分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的个别员工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更具欺骗性。

      广大社会公众在投资理财时,要保持清醒头脑,应当到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购买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在选择理财机构时,除了查看机构营业执照外,还要注意查看业务许可证,并可登录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政府网站查询核实。同时,还须提醒广大社会公众,高收益对应高风险,一定要在完全了解理财产品有关风险的前提下,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匹配的理财产品。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