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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物业收费标准将重新测算 多层提高60%

2011-09-26 19:24 作者:庄红 来源:本网原创
今天上午,临沂市物价局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标准召开了论证会。经过5个多小时的激烈讨论,来自物业管理公司的10位代表,10位业主代表及16个相关行政单位的代表,纷纷对物业管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服务关系做了细致的讨论,并对临沂市物价局拟定的《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进行了论证。

     


     

    临沂市物价局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标准召开了论证会.  


    业主代表发言。

     


    临沂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新林发言。
     

        临沂大众网925讯(记者 庄红 通讯员 赵西良)今天上午,临沂市物价局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标准召开了论证会。经过5个多小时的激烈讨论,来自物业管理公司的10位代表,10位业主代表及16个相关行政单位的代表,纷纷对物业管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服务关系做了细致的讨论,并对临沂市物价局拟定的《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进行了论证。

    收费更细化:多层收费提高60 %  高层、小高层持平

        随着经济发展、物价上涨,市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临沂现执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及标准是2005年制定的,至今已经6年多时间,期间物业服务成本成倍增加,物业公司经营困难,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物业与业主之间矛盾越来越多,重新规范和调整服务收费是极为必要和可行的。

        本次物业收费规范,收费分类更加细化。随着临沂近几年新建住宅高层、小高层成为主流,高层、小高层的物业服务成本与多层有所不同,《办法》中把普通居民住宅分为多层和高层、小高层分别制定不同标准;《办法》标准中不再分为普通和高档住宅,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普通住宅类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办法》只针对普通住宅制定了等级及收费标准。

       记者从收费服务标准《办法》中发现,一等标准多层基准价0.60元,高层、小高层基准价:1.00元(不含电梯);二等标准多层基准价0.50元,高层、小高层基价:0.80元;三等标准多层基准价0.40元,高层、小高层基准价:0.65元;多层基准价0.30元,高层、小高层基准价:0.50元。与2005年的执行标准相比,分别上涨0.25元、0.2元、0.15元、0.1元;整体上调60%左右。另外,在本《办法》中,高层、小高层实际执行标准在0.80-1.50元(含电梯运行),本标准与实际执行基本持平。

    电梯每层递增或递减0.01/  每车位最高30/

       根据新《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成本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改变了原来属于代收代缴费用,按照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管理方式。因此电梯运行费用制定了具体收费标准,高层、小高层基准价格每平方米0.3元,考虑公平原则,楼层之间制定差价,每层每平方米递增或递减0.01元,一楼不使用电梯的按照基准价30%收取。

       对小区内停车按照不同类型分为三类:一是产权归开发企业的专用停车场租赁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其指导价格已在《临沂市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中发布;二是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三是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车库内的车位使用人应当交纳停车物业服务费,其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并制定了市区内每车位每月最高30元标准。

       同时,对小区内实行出入证(卡)管理进行规范,规定了对车辆实行出入证(卡)管理的,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出入证(卡)。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证(卡)的,可以按照每证(卡)20元标准收取工本费,除此之外不得再另行收取押金、门禁系统管理费等收费。

        另外,本《办法》还装修收费行为进行规范。由于装修期间收费混乱,有装修押金、保证金、装修管理费、装修电梯使用费、装修人员办证费、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等名目繁多,投诉较多,存在乱收费行为,有些无政策依据。《办法》对装修期间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除了可以收取装修保证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之外,不得再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对界定了长期闲置物业服务费缴纳标准。按照新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交付后长期空置的,其物业服务费应当适当减收。”为了减少实际执行中的矛盾,本《办法》对长期闲置物业进行了界定和规范:“闲置半年及以上的物业按80%交纳物业服务费,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公司:成本高 调整收费标准过低  加强服务标准

       在听证会上,10位物业公司代表大多表示,此次调整物业收费标准是非常必要的。随着用工费用的提高,现实行的收费标准大多数低于成本,尤其是工人工资、保险、福利等方面的成本,核算标准要比实际收费高0.2/㎡,也给物业公司造成了许多困难。

      来自家庆物业的管理人员高先生表示,随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提高,物业管理人员也会选聘一些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并对他们加强培训,提高整体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更好的为业主服务,减少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业主代表:等级标准应明确 物业费应该“物有所值”

       和物业管理人员相比,业主代表也有自己的立场。针对此《办法》中,对各小区按标准收费,而此标准又是由谁来界定呢?自己的小区属于哪一等级,小区的业主是不是知道呢?一位姓吴的业主代表提出质疑。

       另外,一位姓赵的业主代表表示,业主物业费不是高不高的问题,而是值不值得交的问题。“我们要的是物有所值!”赵先生表示,业主缴费了,是不是能享受到物业承诺的服务水平,物业为业主提供了那些服务,上交的费用用在了那些方面?业主应该有知情权。另外,应该让更多的市民了解物业知识,明确双方的责任。

     消费者协会:应充分考虑临沂工资水平

       在论证会上,来自临沂市消费者协会的秘书长杨新林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作为维护消费者权利的主要单位,杨秘书长提出了这样几个观点。首先,制定价格应该充分考虑市民的工资水平和承受能力。从全省的工资水平来,临沂排名靠后,而制定有关收费标准不能和工资较高的城市相比。第二,随着临沂市民的文明素质的提高,文明临沂应该更先考虑到低保等弱势群体的利益,让他们真正感觉到“文明”所在。

    临沂大学教授:物业公司要调整心态  服务第一

      会上,来自临沂大学的朱建成教授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说:“从本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论证会来看,大多数物业表达的是不赚钱、是亏损,要求提高收费标准,而没有提到自己应该更好的为业主服务,物业公司应该把服务摆在第一!”

      另外,朱教授还表示,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市民对物业市场的认识还处于磨合期,物业和业主之间存在着许多误解,小区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也应该经常与业主交流沟通,从而了解业主的需求,更完善、更优质的服务。

    物价部门:广泛听取意见 对《讨论稿》进行修改

        临沂市物价局局长赵志德表示,论证会的召开主要是听取参会人员意见,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下一步市物价局将对各方意见进行研究,并将采纳意见在物价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在此基础上对《讨论稿》进行修改、完善,再正式出台。他还表示,新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后,物价局将对全市物业公司进行集中检查,督促物业公司依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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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司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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