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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各界齐聚共话社会养老 先点困局再探路

2014年05月07日 08:14 作者:唐丽丽 陆秋蒙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老人安天下安。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增高,实现“老有所养”的最终目标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在临沂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收到的提案中,《关于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成为重点督办提案之一。6日,市政协调研组成员、提案人,及市直有关部门齐聚一堂研讨社会养老服务,为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言献策。

      6日上午,加快推进临沂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举行。参会人员不仅包括市政协调研组成员、提案人,还有来自临沂市的10余个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养老服务在供地政策上应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要加大社区养老设施规划和建设”“发展‘养老+医疗保健’的健康养老服务模式”……研讨会现场,大家讨论热烈,纷纷就临沂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言献策。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当天参加研讨会的市直部门包括市老龄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等10余个部门。与会的相关市直部门负责人不仅在现场讨论我市养老事业的发展,还根据部门职责通过平时的调研走访形成调研报告,进行交流讨论,共同协商,并对下一步的工作做出了打算。

      “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的提案能成为重点督办提案之一,说明了我市对养老的重视。”《关于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人之一、市政协委员葛希玲告诉记者,4月28日至29日,市政协调研二组分别到沂水、沂南、费县、兰山4个县区就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工作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她也建议,应因地制宜,探索适合各地实际、灵活多样的养老模式,忌一刀切、一哄而上。

      她认为,在城市社区,重点推行居家养老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开办日间照料中心等措施。在农村,依托乡镇幸福院、村委大院等,在做好五保户老人的供养外,重点做好一些空巢、散居等身边无子女老人的生活照料工作。可以由村委建立这部分老人的登记联络制度,采取邻里互助等形式不定期上门服务。对于失能、半失能老人则由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医养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和护理。

      一份提案话养老 先点困局再探路

      在临沂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民进临沂市委递交了《关于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指出了我市养老服务业在发展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业建设提出了建议。

      《提案》指出,当前,我市面临老龄化程度不断增高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一系列的问题随之而来,如4+2+1家庭结构增多,导致许多家庭养老负担加重;养老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地方财政负担吃紧;老龄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与养老需求快速增长形成矛盾,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等,这些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导致这些问题产生主要是由于对养老服务业认识片面,重视程度不高;资金投入不足,基础配套设施滞后于发展需求;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缺乏规范专业化运作等原因造成的。因此,为实现老有所养,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就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业建设。通过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以及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业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

      葛希玲是该提案的提案者之一,关于养老的问题她已关注好几年。“起初我关注的是居家养老,但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重并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养老服务应形成体系。”葛希玲认为,在继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同时,还应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社会兴办养老服务业的步伐。这需要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加强从事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业的管理水平,发展一批养老服务专业队伍也很重要。”葛希玲建议,鼓励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医疗护理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并采取分级培训、政府补贴的方式,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

      此外,葛希玲还建议,应加强养老服务业的宣传力度,提高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该产业的认识,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中,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已建住宅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的,要逐步补建或利用闲置设施改建。

      部门建议

      市发改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

      讨论会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4月份,全市“十三五”总体规划已进入起草阶段。下一步,将与民政、国土、规划等部门沟通衔接,在全市“十三五”总体规划中综合考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产业发展、城镇化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纳入全市社会发展顶层设计。

      市老龄委: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养老服务机构数量少、分布不均;面向社会老年人的普惠型机构数量少;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总量少是市老龄委在调研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对此,市老龄委相关负责人认为,要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发展,提高养老服务业社会化、市场化程度。社会办养老机构市场机制灵活,活力更强,可尽快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准入制度,在扶持政策上对民间养老服务机构予以倾斜,广泛动员和吸收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市民政局:支持乡镇敬老院转为养老服务中心

      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市民政局建议,除加大社区养老设施规划和建设等外,还应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枢纽、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的措施,将所有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健全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功能。支持乡镇敬老院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

      市财政局:支持养护结合养老机构发展

      “老年人对养老需求不仅是简单的生活起居照料,需要有健康的身体才能安度晚年。从发展模式上,应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推广‘居家养老+社区医疗’的‘养医结合’养老和养护机构养老模式。”市财政局建议,依托社区(村)卫生服务站,并将其纳入医保范围,在社区建立老年健康管理档案与咨询服务平台,及时对老年人提供健康讲座、咨询、检查、治疗等服务。

      同时,探索“养老机构+对口医疗或定点医疗”模式,鼓励大、中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范围向社区延伸,并探索将养护院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报销机构范围。

      市教育局: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人才培养力度

      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缺乏一支专业的养老服务队伍。这是在研讨会现场提到较多的问题之一。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观念认识问题,及养老服务管理人才的岗位性质与市场需求不明确等问题,影响了学校培养和学校报考的积极性。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管理专业建设。积极推动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根据老年人特点,增设养老服务管理方面的新专业。鼓励职业院校积极争取各类养老培训基地资格,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

      市人社局:建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服务平台

      目前,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75.9万人,共有离退休人员20.2万人。下一步,如何更好地推动我市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市人社局建议,深化户籍改革,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一体化户籍登记制度,消除城乡公民待遇的差别。同时,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服务平台。在基层社区、乡镇,把现有的就业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等机构加以整合,建立包括社会养老保障服务在内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养老保障的基层服务功能。(唐丽丽 陆秋蒙 整理)

      >>>>延伸阅读

      “天价”老年公寓引发不少争议

      精装公寓、拎包入住,老年大学、影剧院、游泳馆一应俱全,管家24小时候命……近日,苏州一家高端老年公寓正式对外亮相,入住价格不菲,一居室每套月租金最低9800元。对这样的“天价”老年公寓,很多老人直言住不起。

      截至5月2日,只有3对老夫妻入住公寓体验,每对老夫妻预付了5万元定金。对此,公寓市场销售部经理徐敏表示早有心理准备,相信这种新型的养老方式会慢慢被人们接受。他称,现在社会的老龄化越来越快,老年人越来越多,养老不仅是个问题,也是商机。“我们针对的人群,就是经济比较宽裕,更看重精神文化生活的老人。”

      据《扬子晚报》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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