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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商城城管严查夜间焚烧垃圾 呼吁市民举报

2015年03月24日 14:40:00 作者:满健 韩锋 来源:大众网
24日,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城管局商城分局获悉,根据12345热线,商城分局执法人员于24日上午对辖区内两处垃圾收购点夜间焚烧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大众网临沂3月24日讯(记者 满健 通讯员  韩锋)24日,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城管局商城分局获悉,根据12345热线,商城分局执法人员于24日上午对辖区内两处垃圾收购点夜间焚烧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据了解,近日商城城管执法人员根据12345热线举报,还依法查处了位于辖区内临西六路与水安路交会处向北500米的两处收垃圾收购点夜间焚烧垃圾产生废气污染的违法行为。该位置地处城中村尚未改造区域,由于是丁字路口,城中巷道深处的“优越位置”给两处垃圾收购点带来了有利的“焚烧环境”,每到夜间,一股股难闻气味经常巷道深处铺天盖地而来,烟雾缭绕气味刺鼻,对城市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也给市民正常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广大市民对此颇有微词。

      据介绍,近期反映投诉露天垃圾焚烧问题的市民不在少数,在全市范围内的一些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尚未改造区域或地带,居民堆放的农作物、生活垃圾未得到及时清运而积存,而后居民将其焚烧;拾荒者点火燃烧垃圾,以方便拾取其他可回收的废品;废品收购站工作人员,将废弃无价值的金属外包装塑料、橡胶、皮革进行焚烧;少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未能及时把小区垃圾清运,为了省事,将其焚烧。此外,部分装修店、工地将其废弃物进行焚烧等等。而未经专业分解的垃圾、废弃物,所产生的有毒气体和烟尘,不仅危害当地居民,对于正在积极治理雾霾的临沂,也在产生负面影响和不利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7条规定,在人口集中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的行为,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商城分局市场所六中队队长刘景润说,要解决好随意焚烧垃圾的问题,城管部门除了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外,市环保部门、社区居委会、属地单位等其他相关部门也要通力协作。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拒绝焚烧垃圾等造成大气污染的一切危害行为,而且欢迎大家举报,共同维护城市的整洁。城管执法人员将加强对焚烧垃圾行为的监管,对违反规定擅自焚烧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罚。”刘景润说。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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