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临沂12月6日讯(记者 江志宇 通讯员 赵进 王曾华)费县院在办理某局杨某贪污、行贿、非法经营一案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杨某的供述、与提取得赃物、原始凭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成功揭穿了其亲属提供伪证帮助其逃避处罚和包庇人员的犯罪行为,使其案成功办理。
“近年来,我院为有效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升案件质量,维护检察形象,全力实施技术开发“大攻关”,“给力”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费县检察院技术科科长王曾华说。
费县院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创新举措,有力推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发展。
加强领导,成立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可进一步深化干警执法理念、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也是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保护,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从轻处罚等情节,确保公正执法的重要保障。为此,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自侦、技术和行装的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反贪、反渎、技术、行装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具体成员分工负责的局面。
强化学习,推进工作。为适应工作需要,该院定期举办同步录音录像技能培训班,切实抓好同步录音录像培训工作:一是聘请有关专家,对录制人员、办案单位操作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二是编写了录制人员和办案人员操作规程,上机操作,做到程序到位,操作规范,熟练掌握。三是结合实际案例,现场操作示范,做到学以致用。通过强化培训,该院技术科和自侦部门人员均熟练掌握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点,掌握必备的设备保养常识,具备正确使用和及时排除简单故障的能力,从而保证了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顺利开展。
完善设施,提高效能。该院专设办案工作区,设置了讯问室和询问室;投资14万余元配备“上海陇上”固定式审讯监控设备和“天地伟业”便携式审讯监控设备、120G高清数码摄像机;在县看守所建设独立办案工作区,设立4间专用审讯室,能够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均实现了固定审讯设备与指挥中心监控设备联网,检察长和办案人员可以通过指挥中心直接向办案工作区的审讯人员下达指令,同时实现了对办案人员行为的有效监督。还专门购买了5台防磁保密柜,用于光盘的存放,确保了同步录音录像光盘的保存期限和质量。
健全机制,全力保障。建立专兼职结合机制,确保全部案件顺利实行录制。实行办案人员兼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人员,经过技术部门的严格培训和考核,全面掌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操作技能,具体负责本办案组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建立责任机制,增强执行全程录音录像的责任感。确定各办案组主要负责人为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一岗三责”,做到对讯问、办案安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并负责,强化办案组长的责任意识。
严格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实现全部案件和讯问过程全覆盖。实行连带追究机制,进一步强化全体办案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各办案组长、讯问人员、专兼职录音录像人员分别承担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办案组长安排讯问任务时,要一并安排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负责讯问的办案人员在准备讯问工作时同时准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办案组长、办案人员和录制人员都会因自身过错受到不同程度地责任追究。
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部门、检务督查部门经常性地对办案部门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通过查阅提押证、讯问笔录、查看光盘等方式检查办案人员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制度要求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和完善建议。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活动,有效的增强了办案人员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责任心,确保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针对一些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在不影响办案的前提下,适时邀请人民监督员或犯罪嫌疑人单位领导观看办案的同步录像光盘,对办案干警在讯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办案、刑讯逼供等情形进行监督,直接证实办案干警文明执法的全过程,有力的维护了检察机关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
“实行同步录音录像是实现自我监督和保护的有效手段,及时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翻供、甚至伪证,成为揭露、证实犯罪的一把利器。我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成效凸显,有效推动案件办理工作进展,提高了案件质量。”费县院反贪局局长张峰介绍道。
据了解,自2007年以来立案侦查的93起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实现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累计刻录光盘1240余张、录制时间长达12760余小时。所办理的自侦案件没有出现一起判决无罪、撤案和不起诉的案件,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
(责任编辑:白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