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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落户母亲须先上节育环?律师:无法律依据

2012-12-06 15:10 作者:未知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临沂地区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须知 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须提供材料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工作程序 1、审核上述材料; 2、办理新生婴儿身份证编号手续; 3、办理新生婴儿户口

    临沂地区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须知
    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须提供材料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工作程序
    1、审核上述材料;
    2、办理新生婴儿身份证编号手续;
    3、办理新生婴儿户口落户手续。(来源:互联网)

     

     本报讯 (记者李秋萌)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我国多地均存在新生婴儿登记户口,母亲要先被强制要求上节育环的情况,昨天,来自河南、北京、深圳等9地的13位女律师联名上书公安部、计划生育委员会,建议尊重女性、尊重公民的自主选择权,不要强制女性上环避孕。

      “我和我爱人各项手续齐全,2011年11月生了一个孩子,第一胎,户口想要随母亲落户山东潍坊高密。今年1月去给孩子落户的时候,派出所工作人员说需要计生办盖章,可是计生办不给盖,条件是母亲要先上环才能盖章。”一名网友在网上的“吐槽”引来了湖北、江西、河南等地有相同遭遇的新爸妈的呼应。

      这位山东的新爸爸想不通,避孕的方法有很多种,为什么非要上环,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齐全,目前孩子已经1岁多了,还没能上户口。

      建议信发起人之一、河南博扬律师事务所张娟律师认为,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公民必须通过上环避孕。相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应保障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中国青年网

    (责任编辑:周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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