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临沂12月13日讯(记者 江志宇 通讯员 赵进)“脱下心爱的橄榄绿警服,回到生我养我的故乡。换上庄严神圣的检察官制服,我依然是豪情满怀,意气风发。角色的转变,对于我个人来说,无异于一次全新的起航。伴随着我院文学社的诞生,让自己的心态和激情如同这个新生事物一样永远年轻。更加努力而执着,让理想之花逐步绽放,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再立新功!我看到了曙光,听到了美妙的歌,扬起了帆,起航了......!”
“一个天真、可爱、活泼的9岁女孩,忍受着热油泼身的痛苦,盼望着大家献出一颗关爱之心,这女孩就不会这么悲伤!让我们携手献爱心,共筑爱的桥梁。多一份关爱,多一份真情,世间定能充满爱的阳光,世界就会更美丽,人间就会更温暖,社会就会更和谐!”
“小时候想快速长大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可始料未及的是成长带来了太多的痛。但是我想,这也许并不只是一种单纯的痛。无法任性,但看到父母的笑脸,我心里也会洋溢着幸福;无法顽皮,但看到同学的淡然,自己心里也多了几分坦然;无法偷懒,但我找到了自己位置,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无法随性,让我的生活少了几分风险,多了几分保险;无法每天回家,才能够更加珍惜每一次回家的快乐。想到这些,我想,成长也可以称之为一种快乐。”
这是近日费县检察院年轻干警在枕流文学社座谈交流会上优秀作品展示,有工作、有生活、有成长经历……他们用生动而朴实的语言展示着自己的才华。
“枕流文学社给我搭建了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平台,让我写的文章都能得到展示,我得到了很好的锻炼。”费县检察院枕流文学社副社长唐靖高兴地说。
“枕流文学社不仅给我提供了写作的机会,更重要的是让我的文采得以展示,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我特别高兴。” 费县检察院年轻干警赵月接过了话茬。
“在枕流文学社我发表了《垂 钓》、《夜深人静》、《游半山记》等多篇文章,得到全院干警的好评,在这里我找到了写作的兴趣,让我得到成长,写作水平和修养得到提高。” 费县检察院枕流文学社副社长张兆玉谈着自己的感受。
近日,费县检察院积极开展了枕流文学社作品展示交流活动,各位年轻干警发出了内心的感慨。
“今年以来,我院为加强文学创作、理论研究活动,提升文学艺术创作水准,促进文学艺术发展,弘扬祖国传统文化,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检察事业服务的方向,坚持 “文化育检”,成立了枕流文学社,该文学社名字由来具有深厚意义。”费县检察院检察长尹德新告诉记者。
“据载,‘枕流’二字语出明朝周京《玉泉枕流亭记》。泉上有名大学士于慎行题‘枕流亭’三字,有‘头枕清流,两袖清风’之意。另外,语出《费邑古迹考》,据记载:‘玉泉’为费县29处名泉之冠,沂蒙山区八大名胜之一。清流自石罅涌出,深七、八尺许,清澈见底,荇藻交横,流如碧玉,西入紫荆河。在民间亦有‘廉泉’之称。非常具有地方文化特色,具有深厚的检察文化意蕴。为此,该文学社起名为‘枕流文学社’。” 中国检察官作家副秘书长、首席记者邰筐座谈交流时介绍说。
“我们要充分发挥好检察院领导给我们搭建的这一个平台——枕流文学社的作用,积极组织文学社成员及其他干警写好文学作品,不断展示他们的才华,融入我们检察文化,围绕‘忠、孝、廉、严、实、政’检察文化建设目标,打造出文学社特色品牌,为全院干警营造一个浓厚的文化氛围。”该院枕流文学社社长卢庆娟对大家说。
据了解,该文学社主要以自己创作、研讨交流、检察文化工作展示、地域特色文化铸造为主要形式,以“周末读书会”、“书香费检”、“文艺创作”为依托,为全院干警搭建一个展示才华的平台。该文学社的成立,是宣传检察文化的重要载体,开创了全市检察文化的先河,激励了检察干警斗志,活跃检察文化气氛,进一步提升该院文学艺术创作水平,提高了检察队伍素质和干警的人文素养,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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