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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印发《致全县矿业权人的公开信》

2012-03-20 12:43 作者:夏君栋 来源:本地原创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26周年,“3.19”矿法宣传日前夕,沂水县专门印制了《致全县矿业权人的公开信》,向全县所有矿业权人和战斗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生产一线的员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并对做好2012年全县矿业经济发展工作寄予厚望。

        大众网临沂3月20日讯(记者 李龙 实习生 王泽云 通讯员   夏君栋)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26周年,“3.19”矿法宣传日前夕,沂水县专门印制了《致全县矿业权人的公开信》,向全县所有矿业权人和战斗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生产一线的员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并对做好2012年全县矿业经济发展工作寄予厚望。
     26年来,在全县广大矿业权人和各级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沂水县矿业经济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乱到治,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特别是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沂水县先后荣获“全国矿业权核查先进单位”、“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据统计,2011年全县开采各类矿石1400 万吨,从业人员 1.2万人,实现矿业产值165.8亿元,税收5.35亿元,丰富的矿产资源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一年,县委、县政府结合沂水县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了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龙头带动、配套协作,精深加工、集群发展”的思路,以优势资源为依托,以规模开发、深度加工和产业应用为主线,通过市场导向和政府宏观调控,积极引导各生产要素向大企业和深加工领域集聚,着力建设和培育大型矿业企业集团,延长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配套,推动产业提升,促进可持续发展。为此,希望全县广大矿业权人要依法办矿、守法经营,凝心聚力、强化合作,突出优势、各显才智,全身心的投入到矿业大发展的光荣事业中去,为沂水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规范发展,依法办矿。随着矿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构架不断完善,地方规章制度逐步健全。面临新形势,广大采矿权人必须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矿。要认真学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经常性的组织企业员工,特别是矿山中层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熟练掌握上级相关规定要求,形成勤学好问的良好氛围;要严格守法,矿山主要负责人积极做好守法模范带头作用,不做与法相违背的事,不赚与法相违背的钱。对发现的违法矿业行为,要勇于向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举报,敢于和不法分子做斗争,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二是循环发展,科学办矿。科学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矿产资源是一种有限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科学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充分发挥矿产资源的最大效益,是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内涵。广大矿业权人要把科学办矿作为矿山企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在科技找矿上做文章,引进先进探矿手段和装备,提高野外地质找矿能力;在提高资源利用率上做文章,加大科技投入,改进采矿方法和生产工艺,不断提高采矿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在矿产品深加工上做文章,延伸产业链条,增加矿产品附加值,实现矿产资源效益最大化。
     三是绿色发展,安全办矿。保护环境是利在当今、惠及子孙的大事。开采矿产资源势必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我们必须把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和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的立身之本,把打造绿色、安全矿山作为企业的发展方向,把造福子孙后代作为开办矿山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严禁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采矿、非法转让矿业权,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做到边开采、边治理,着力打造“绿色”矿山;要严格遵守矿山开采操作规程,坚持效益和安全并重,确保矿山安全生产。(wzy)

    (责任编辑:江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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