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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五部门《关于开展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2014年04月21日 09:54:00 作者: 来源:临沂旅游政务网
现将鲁旅发〔2014〕8号文件《关于开展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县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范和整顿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个别宗教旅游场所烧高香、成把烧香等现象,加大宣传、管理、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市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保护我市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近期,市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各县区对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区)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民宗局、文广新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宣传信息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宗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法委、文化宣传办公室,蒙山旅游区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事务局:
        现将鲁旅发〔2014〕8号文件《关于开展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县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范和整顿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个别宗教旅游场所烧高香、成把烧香等现象,加大宣传、管理、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市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保护我市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近期,市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各县区对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初审编辑:徐传文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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