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聚焦

打短工遭遇“甜蜜陷阱” 律师提醒打工注意维权

2015年01月28日 09:20:00 作者:王鲁娜 李墨 来源:大众网-鲁南商报
  20岁的学生小郑利用假期在市区一家超市打短工,由于适应不了工作的辛苦干了4天就辞职,想要回200元的押金却遇到困难。随着春节临近,不少在校大学生就利用假期打起了短工。但是,记者调查了解到,如果发生用工纠纷,很少有人知道如何维权。

       20岁的学生小郑利用假期在市区一家超市打短工,由于适应不了工作的辛苦干了4天就辞职,想要回200元的押金却遇到困难。随着春节临近,不少在校大学生就利用假期打起了短工。但是,记者调查了解到,如果发生用工纠纷,很少有人知道如何维权。

      “短促”干了4天辞职索押金难 

      2014年12月28日,小郑和同学应聘到市区人民广场大润发超市做短期促销工作,协议约定工作至春节,每人交纳了200元的押金。

      工作了四五天之后,每天上午都要到仓库搬运货物,只有下午才有机会进入超市促销酒水。小郑和同学觉得身体吃不消,决定辞职。

      小郑说,当他们向大润发酒水科提出辞职时,其负责人却以她们二人未干满工期为由拒绝退还押金。辞职后,小郑二人多次回到大润发酒水科找负责人索要押金,都被拒绝。

      1月26日,记者联系到大润发酒水科负责人刘经理。刘经理称,并未收取小郑二人的押金,也不知道小郑的说法从何而来。“她有押金条吗?没有凭什么说我收她押金了?”刘经理称。

      记者将此说法反馈给小郑时,她称,当时酒水科虽然没给她押金条,但在她的一个笔记本上有统计记录。同时,小郑还向记者出示了她和刘经理的通话录音,证明当时小郑确实交纳了200元押金。

      对于小郑拿出的证据,刘经理称和小郑当面交流。

      1月27日一早,小郑告诉记者,26日晚,她所促销的水酒厂家和她取得联系,当晚将200元的押金打到了她的账户上。

      “短促”挣钱快却问题多 

      27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临沂人民广场下的大润发超市。在某品牌白酒区,一促销人员告诉记者,酒水“短促”每天工资80元,但需要工作十二三个小时,不仅食宿自理,而且非常辛苦,很多人干不了几天就辞职了。

      “短促”要不要交押金呢?“当然要交,每人200元,干不满期钱就不退了。”该促销人员称,干“短促”需要遵守很多的规定,一不小心就触犯,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罚款,不少短期促销人员因为受不了就会中途辞职,而200元的押金就打了水漂。

      在大润发员工通道,挤满了前来应聘“短促”的年轻人。一位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顺利通过面试并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工作期间为1月31日至3月31日。该女士称,她也交纳了200元的押金,如果提前离职,押金就不退了。

      “押金并没有写进合同,都是口头约定。”该女士称,她知道酒水“短促”很累,而且没有假期,春节不放假,但为了多赚点钱,不回家也无所谓了,所以一定会干满工期,不担心押金的问题。

      律师提醒 企业收押金行为违法 

      在大润发超市外的通道内,记者看到大量的招聘“假期导购员”的广告。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应聘假期导购员的多为在校大学生,而大部分学生打工和用工单位也只是口头约定,一些用工单位也会和报名的学生签订一份协议,但签了以后统一保存,不会给学生。

      记者采访时询问了数名应聘短期促销的大学生:“万一被拖欠工资怎么办?”“如果押金被扣怎么办?”几乎没有学生提出会维权到底,讨要说法。

      对此,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单夫纯表示,大学生勤工俭学一定要注意维权。他表示,虽然做的是短期促销工作,但双方签订了用工协议,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企业应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和加班费。企业不得向应聘者收取押金,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如确需延长工作时间,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如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上述违法行为,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则用人单位将面临一定的处罚。

      记者 王鲁娜 李墨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