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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手机修五次还“罢工” 消协调解换新机

2013-02-22 11:14 作者:刘青 朱升新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市民赵先生新买的手机“打不出、接不通”,连续修了五次,手机还是“罢工”。经消协调解,商家同意为赵先生更换一部新手机。

    大众网临沂222日讯(记者 刘青 通讯员 朱升新)市民赵先生新买的手机“打不出、接不通”,连续修了五次,手机还是“罢工”。经消协调解,商家同意为赵先生更换一部新手机。

    据赵先生介绍,他于去年10月份,在市区解放路三星手机专营店购买了一部三星手机和一块手机电池,共计2340元。可买回去的第三天,他就发现手机出了故障:打不出、接不通,连续开关机两次才正常。赵先生找到手机专营店,工作人员称可能是手机的程序出现问题,格式化一下就好了。维修后,赵先生取走手机后两天,手机又不能正常工作了。赵先生再次来到该手机专营店,工作人员称换一下手机卡就好了,赵先生换了一张手机卡后,手机还是闹罢工。赵先生第三次来到专营店,工作人员称须重新装一下驱动程序,可手机维修后刚拿回来一天,老毛病又犯了。赵先生第四次将手机送到专营店维修,但是8天后,专营店称通过检测,手机没问题。可是,赵先生用了3天后,手机又出现了原来的故障。无奈,赵先生第五次将手机送回该手机专营店,维修人员称为赵先生的手机更换了主版,可是维修后第三天,手机旧病复发。

    2月21日,赵先生遂将该手机专营店投拆到兰山消协。兰山消协的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如发现问题,可在7日以内到商家退货,15日内消费者有换货的权利。但是15日以后,经维修两次以上,商品仍不能正常使用,商家应负责换货。消费者购买商品15日以后,如消费者要求退货,消费者应补偿商品折旧费每天千分之五。经调解,该手机专营店同意为赵先生更换一部新手机,赵先生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白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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