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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获奖励20万元

2013-01-13 08:50 作者:唐丽丽 来源:大众网
1月12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今后,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连续三年,市级财政每年奖励20万元。

       大众网1月12日讯( 记者 唐丽丽) 1月12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今后,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连续三年,市级财政每年奖励20万元。

        据介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两年申报一次,我市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2001年起步,申请了首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2家。

      目前,现有的12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涵盖了我市的重点领域的重点企业,包括机械制造、轻工、建材、化工制造、制药、卫生、建筑等行业。

      据悉,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两年,一般不超过三年。承担国家重大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基金资助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的博士后人员,如需延长在站时间,经设站单位批准后,可根据项目和课题研究的需要适当延长。

      此外,在科研资助上,对每一名新进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在完成课题报告后,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申报获得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基金的,同级财政给予1:1配套资金。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连续三年,市级财政每年奖励20万元。市级资助、配套、奖励所需资金从人才专项基金中列支。

      

    (责任编辑: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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