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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新规10月实施 车主维权将有法可依

2013-01-17 08:11 作者:邵琳 韩纪功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历时十多年之久的汽车“三包”新规终于姗姗来迟,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家首次出台关于“汽车三包”的相关规定。

        大众网临沂1月17日讯(记者 邵琳 韩纪功)历时十多年之久的汽车“三包”新规终于姗姗来迟,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家首次出台关于“汽车三包”的相关规定。新规的出台在车界引发了不小的反响,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三包” 新规出台对于车主维权是一大利好消息。
    工商:处理纠纷有了专门规定
      近几年,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增多,汽车类纠纷也日益增多,根据临沂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不完全统计,2010年-2012年,全市受理汽车质量以及售后纠纷超过1600多起,占全部申诉举报的20%以上,其中汽车性能纠纷和质量纠纷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
      “在没有出台‘三包’新规之前,汽车生产厂家一般都会自行设定一个保修期限和内容,因此我们在处理汽车类投诉时,主要按照厂家自定的保修期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调解,但是有时候也会碰到‘无法可循’的尴尬。”临沂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说,现在新规出台后,对各方责任都作了明确的界定,在以后的工作中遇到汽车问题就有据可循了。
    车主:新政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汽车三包政策早该出台了!”车主吴先生为新规出台拍手叫好。
      2012年初,他购买了一辆新车,可是行驶了不到4000公里就发现前轮内侧花纹被磨平,经4S店检测后发现轮胎磨损度是正常值的12倍。然而在随后的处理中,4S店却要求吴先生支付1100元维修费,这让他气愤不已。吴先生认为,出台汽车“三包”新政有助于消费者维权,同时也督促车企提高产品质量。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新规10月1日起才正式实施,有部分准备买车的车主打算推迟购车计划。
      “前几天刚去看了一款车,不过新规10月1日才实施,之前买车肯定享受不到这个政策,所以还是等到10月份看看新政执行情况后再买,毕竟买车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大手笔的支出,要谨慎。”准车主张先生说。
      不过在采访中,不少经销商认为这一新规不会对10月份之前的车市造成冲击。“一旦出现汽车纠纷,4S店都会积极处理。此外,目前很多汽车自定的保修期比国家新规时间和公里数还要长,消费者应该不用担心。”一家汽车经销商说。
    经销商:盼尽快出台配套细则
      “新规出台,对于车主来说是好事,不过对于经销商来说,我们还是希望能够尽快出台与新规配套的实施细则。”齐鲁阳光北京现代4S店市场部经理高东坡说。
      高东坡表示,业内普遍对于新规中规定的“由经销商赔偿消费者损失”这点心存疑虑。“4S店只是车企的销售平台,在销售过程中我们也不想出现质量问题,如果真如新规规定的‘谁销售谁负责’,对于经销商来说会有比较大的影响。”高东坡说。他表示,希望在出台汽车“三包”新规的基础上,主管部门尽快落实配套的实施细则,比如细化生产商和经销商的责任,完善三包新规的可操作性。

    (责任编辑:江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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