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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残日前夕 临沂10位残疾人士体验旅游无障碍

2013年05月17日 08:34 作者:唐丽丽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5月19日是第23个全国助残日,在这一天即将来临之际,临沂市10名残疾人走出家门,走进景区,体验旅游无障碍。记者获悉,日前,我省发出“好客山东·旅游无障碍”活动的倡议,倡议在全省开展“旅游无障碍”活动,我市也率先在全省组织残疾人到景区游览,体验无障碍。
        大众网临沂5月17日讯 (记者 唐丽丽) 5月19日是第23个全国助残日,在这一天即将来临之际,临沂市10名残疾人走出家门,走进景区,体验旅游无障碍。记者获悉,日前,我省发出“好客山东·旅游无障碍”活动的倡议,倡议在全省开展“旅游无障碍”活动,我市也率先在全省组织残疾人到景区游览,体验无障碍。

      “您好,请走台阶旁的坡道……”16日,在山东省政府旧址北门,景区工作人员一边温馨提示,一边将盲人戴俊林扶到坡道上,其他几位残疾人士也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顺利走进了景区,一条无障碍通道为他们提供了不少方便。踏着石板路、听着解说员生动地讲解,笑容堆满了残疾人士的脸。“好久没出来走走了,这还是第一次到景区游览,感觉真好。”戴俊林手拿盲杖试探着往前走,嘴里除了不停地夸赞这个活动,还提出了自己的小建议:“要是景区道路上能铺上盲道就更好了。”在该景点游览体验过程中记者发现,由于大都是旧址原貌,具体景点的廊门口都有门槛,而这也给肢残和盲人体验者带来了小小的麻烦。

      16日一上午时间,10名残疾人士还游览了莒南天佛风景名胜区,一路游览下来,他们在感受旅游无障碍之余,也发现了一些“死角”。临沂大学教授、肢残协会主席陈怀堂是此次旅游无障碍体验中的一员。对于这次体验活动,陈怀堂认为,景区在主要路口建设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方便了残障人士通行,但他也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可以考虑在不破坏原貌的前提下,适当在景点建设无障碍设施。而对于一些新建的展馆或旅游场所,在建造时应建设无障碍设施。”

      对于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其他几位残障人士也有自己的看法。例如,景区内能否配备手语导游、安装盲文路标等标识、景区的主干道铺设盲道等,最大限度地方便各类残疾人游览。

      采访中市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旅游景区内较完善的无障碍设施,是评定3A级以上景区的硬性规定。目前,我市3A级以上景区中,有些景区内的无障碍设施还不是很健全,因此,景区内无障碍设施还需要不断完善,方便残疾人士出行游览,满足他们旅游的需求和愿望。 

      啥叫旅游无障碍

      旅游无障碍包括旅游设施无障碍和旅游服务无障碍,包括残疾人在旅游过程中“吃、住、行、玩”所有服务需求。其中,省内各文化馆、旅游景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建有坡道、盲道、残疾人停车位、无障碍卫生间等无障碍服务设施。建立旅游助残志愿者队伍,培训1至2名手语导游等服务工作人员,并建立残疾人旅游服务接待室。

      此外,省内各旅游宾馆、酒店、商场,应建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等无障碍设施。并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乘坐飞机、火车、公交车、客运船只,入住宾馆和进入公共旅游场所。

      相关链接:临沂市公共场所无障碍道路达938公里

      “以前自己不敢出门,即使出门也不敢多喝水。现在不同了,市区道路,公共场所基本有盲道、坡道,加了扶手,而且厕所大都经过改造……”这是一位残疾人对我市城市无障碍设施的评价。据悉,目前,我市城区建设和改造无障碍道路938公里,极大方便了残疾人的出行。

      据介绍,自2001年起,我市就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临沂城区累计投入1亿多元资金,建设和改造无障碍道路938公里,设置缘石坡道5154处。部分公共建筑物按照无障碍标准进行了改造,增设了坡道和坡道扶手。所有车站均进行了无障碍改造,近百辆公交车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和语音报站提示系统。

      据了解,临沂人民广场、凤凰广场、人民公园等公共场所均设有无障碍设施,休闲区内也增设了轮椅席位;新建或改造无障碍公厕98处,增设入厕坡道135处、入厕盲道112条、残疾人专用厕位208个、专用脸盆196个;在主要路段交叉路口设置盲人过街提示音响装置82个,安装各类无障碍标志牌2352块,公交车停车站点设置盲文触摸站牌356块,设置无障碍低位电话亭152个,无障碍停车位263个。

      据了解,2006年,我市被省建设厅、民政厅、老龄委、残联四部门命名为“省级无障碍示范城市”。2007年,我市被列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100个城市。 记者唐丽丽

      盲道被占几时休?管理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与旅游景点的无障碍环境相比,我市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可以说已比较完善。然而,公共场所盲道被占的现象却屡见不鲜。记者从城管部门获悉,为确保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畅通,对于占道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与前几年相比,盲道被占的现象有所好转,但还存在。”市城管局兰山分局执法人员说,在执法过程中,他们发现,在盲道上经营、乱停机动车的现象在一些道路上时有发生。

      盲道被占有无彻底解决的措施?市城管局兰山分局法制广告科工作人员介绍,为了确保城市无障碍设施畅通,对于占用盲道的现象,他们会进行罚款处理,“对于机动车占用盲道的现象,城管部门通过抓拍,对其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占用城市道路、盲道,堆放物料的现象,将根据其影响道路通行情况,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流动摊点占用盲道经营,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但改变经营场所占用盲道经营的,将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记者获悉,我市已出台了《临沂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擅自占用或者损坏市政设施中的各种无障碍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破坏公共和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江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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