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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曹玉军:上牌限速 该给电动车立规矩了

2013年08月24日 09:27 作者:周成刚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按照相关规定,电动车行驶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但是在大街上行驶的电动车几乎都超过了这个速度。由于电动车具有‘小、快、灵’的特点,因此在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上时常能看到电动车呼啸而过的情形,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政协委员曹玉军表示,他曾做过调查,在一个车流量相对较大的道路上,平均每小时就会有20余辆电动车因嫌前方车辆行驶速度慢,而擅自占用机动车道强行超车。
        大众网临沂8月24日讯(记者 周成刚 “按照相关规定,电动车行驶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但是在大街上行驶的电动车几乎都超过了这个速度。由于电动车具有‘小、快、灵’的特点,因此在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上时常能看到电动车呼啸而过的情形,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政协委员曹玉军表示,他曾做过调查,在一个车流量相对较大的道路上,平均每小时就会有20余辆电动车因嫌前方车辆行驶速度慢,而擅自占用机动车道强行超车。
        曹玉军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仅罗庄区每年发生的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就达200余起,财产损失15万元。此外,由于大部分电动车属超速行驶,且没有牌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很难通过监控“以车找人”。而“无牌无证”电动车的隐患还远远不止这些。近年来电动车被盗案件高发也是其中原因之一。由于电动车信息未登记,无牌无证电动车被盗案件发生后,不仅给丢车市民造成了财产损失,而且也给民警破案带来困难。

      那么电动车究竟该如何管理呢?曹玉军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电动车要上牌登记,建立全市电动车信息库。杭州就采用了由市政府出资,免费为电动车上牌,规定上牌电动车的标准等办法来规范电动车。我市的相关部门要对电动车生产企业新制造的和已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限速装置的固封措施,达到国家限定的速度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允许销售。”

      曹玉军还建议,我市要尽快出台《电动车交通管理条例》,让电动车管理有法可依,“要从根源上减少交通事故,不只要从技术层面着手,最主要的还要加强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对于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占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闯红灯等经常导致事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积极营造良好的通行环境。”

       提案点击 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车管理的建议 

      据统计,临沂市的电动车数量远超自行车,而电动车所带来的占用人行道、抢占机动车道、无视路口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横穿马路等扰乱城市交通的行为屡见不鲜。针对上述现象,市政协委员曹玉军在临沂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递交的《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指出,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因为车速快,时常出现随意抢占机动车道的行为,导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频发,给市民正常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部门回应 尽快完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

      对于政协委员曹玉军的提案,承办单位临沂市公安局答复称,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始终把电动自行车管理作为交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好路面交通安全管理,及时查纠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其管理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实施,而省政府目前正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待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市也将严格遵照执行,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

      下一步,公安机关也将根据曹玉军委员的建议,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行驶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向有关立法机构和部门呼吁,尽快完善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专门法规、办法,明晰电动自行车的时速限制、骑车规定、技术要求、报废年限等,以及管理权限、惩罚依据和标准,保障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dmj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赵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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