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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首个营改增申报期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降低

2013年09月05日 09:14 作者:吴昊 周文静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从今年9月1日起,临沂市迎来了“营改增”试点正式实施的第一个申报期。记者从临沂市税务部门了解到,截止到9月3日14时,我市共完成增值税申报127户,实现税款3054931元。其中一般纳税人102户,实现税款3019687.83元。市国税局进行了前期充分准备,目前我市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情况平稳有序。
        大众网临沂9月5日讯 (记者吴昊 通讯员周文静) 从今年9月1日起,临沂市迎来了“营改增”试点正式实施的第一个申报期。记者从临沂市税务部门了解到,截止到9月3日14时,我市共完成增值税申报127户,实现税款3054931元。其中一般纳税人102户,实现税款3019687.83元。市国税局进行了前期充分准备,目前我市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情况平稳有序。

      “营改增后,的确给公司减少了税负。”山东东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冯子军已经整理好数据,准备进行网上申报,“我们公司属于鉴证咨询服务行业,正好在这次营改增试点范围内,是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营改增’之前,咨询业营业税税率为5%,计税依据为含税销售额。营改增后,我们公司适用3%的征收率,且计税依据为不含税销售额,我们这个月的税款下降了2000多元。”

      据了解,“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将按照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据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将有所下降,原营业税税率为5%的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征收率为3%,且计税依据为不含税销售额,测算实际税负在2.9%左右,降幅高达41.7%,下降幅度最为明显。交通运输业原营业税税率为3%,营改增之后由于计税依据从含税销售额变为不含税销售额,整体税负下降大约0.1个百分点,降幅略小。

      此外,一般纳税人除了税率因素,还涉及进项抵扣税额,“营改增”后,这些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更具竞争优势。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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