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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教师资格笔试报名16日结束 11月3日考试

2013年09月13日 09:01 作者:孟君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12日,记者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13年下半年,我省纳入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范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为9月9日至16日,考试日期为11月3日。

        大众网临沂9月13日讯 (记者 孟君)12日,记者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13年下半年,我省纳入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范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为9月9日至16日,考试日期为11月3日。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9日至16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进行注册、报名,报名系统将在9月16日17:30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笔试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和现场缴费时间为9月11日至17日,考试日期为11月3日。

      2013年前已经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毕业超过3年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2013年以后(含2013年)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该类考生面试参加省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核。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相应学历层次的2013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今年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在读生不得报名。

      考试结束后,国家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考生可以在公布日期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赵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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