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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工作全面启动

2013年09月25日 15:17 作者:庄红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沂蒙文艺奖”是由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市文学艺术界综合性的文艺政府奖,2012年举行了首届评选,近日,第二届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工作全面展开。
        大众网临沂9月25日讯(记者 庄红)“沂蒙文艺奖”是由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市文学艺术界综合性的文艺政府奖,2012年举行了首届评选,近日,第二届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工作全面展开。
       “沂蒙文艺奖”评选的宗旨是激励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按照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相统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要求,积极开展文学艺术创作、生产和展演,推动出精品、出力作、出人才,为促进我市文艺事业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临沂市“沂蒙文艺奖”分为文学艺术作品奖和艺术突出贡献奖,本届只评选文艺奖评选文学艺术作品奖。文学艺术作品奖面向临沂市内(包括中央、省、部队驻临沂单位)个人和集体创作、发表、制作、生产和演出的文学艺术作品成果,分设文学、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民间文艺、文艺理论研究等13个门类奖项。
        临沂市“沂蒙文艺奖”由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广新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表彰,评奖委员会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证书副本和奖金。设立“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委员会”(简称市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主要领导任市评委会主任,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市文联、市文广新局、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的领导同志任副主任,文艺界各门类知名艺术家、作家及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任委员。市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联,负责评奖活动的日常工作。
        从市文联获悉,第二届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工作目前全面展开。凡临沂市(包括中央、省、部队驻临沂单位)集体和个人在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创作、发表、生产和演出的艺术作品成果均可参加评选。第二届沂蒙文艺奖文学艺术作品奖共设13个类别,71个奖项,包括一等奖14项,二等奖24项,三等奖33项。
    (初审编辑:韩筱   责任编辑:白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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