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310078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临沂新闻

连续两天俩老人走斑马线被撞身亡 呼吁:机动车要减速

2013年10月30日 08:04 作者:衣方杰 庄乾坤 高杜娟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10月27日清晨,在临沂市区通达路与启阳路交会处附近的一处斑马线上,一名骑三轮车过马路的老人被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微型货车撞倒,不治身亡。这已经是近期内发生的第二起行人被撞事件,就在前一天,同样有一名老人倒在了解放路上的一处斑马线上。

    解放路事发现场

       大众网临沂10月30日讯(记者 衣方杰 通讯员 庄乾坤 高杜娟)10月27日清晨,在临沂市区通达路与启阳路交会处附近的一处斑马线上,一名骑三轮车过马路的老人被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微型货车撞倒,不治身亡。这已经是近期内发生的第二起行人被撞事件,就在前一天,同样有一名老人倒在了解放路上的一处斑马线上。

      事件:

      两天内  两人被撞身亡

      10月26日早上6点,市区解放路与滨河路交会处附近,一辆重型厢式货车由东向西行驶时,与一名由北向南步行通过过街斑马线的老人发生碰撞,经抢救无效,老人于当天死亡。

      仅仅过去一天,10月27日清晨5点56分,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在通过通达路与启阳路交会处附近的一条过街斑马线时,不慎被一辆微型货车撞倒,当场死亡。民警从死者的子女口中了解到,当时老人是要去人民广场晨练,没想到永远倒在了晨练的路上。

      问题:

      多数机动车 无避让意识

      据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谭强介绍,目前市区道路上设置过街人行道随处可见,但机动车在经过这些斑马线时,却少有减速慢行的觉悟,导致车撞人的事故频发,特别是一些行动迟缓的老人与骑电动车的行人成为事故“牺牲品”中的大多数。

      “现在许多机动车驾驶人没有形成避让斑马线的良好驾驶习惯,而一些行人同样也没有避让机动车,保证自身安全的意识。”谭强告诉记者,“特别是部分电动车驾驶人,车速与机动车同样很快,往往互不相让,你快,我比你还快,就在这种情况下,事故发生了。而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经常是突然从斑马线上穿了出来,一旦机动车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避让不及时,就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惨剧。”

      29日下午,记者在市区中丘路上的一处过街斑马线前粗略统计了一下,5分钟的时间内,大约有45辆机动车经过了该处,其中只有6辆车对过斑马线的行人进行了减速避让,大部分车辆无视斑马线的存在,照常行驶。

      而一些行人过马路的方式也让人看得心惊肉跳,往往不等机动车驶过便迈步而行,经常与机动车“擦身而过”,惊险异常。

      呼吁:

      机动车要减速  行人要懂“自保”

      “一般会减速,如果有急事的话,可能就管不了那么多了。”被问到过斑马线时是否会减速问题时,司机李先生说。

      “经过十字路口的斑马线会留神注意一下,而通过马路上留出的人行道口,很少会减速。”驾驶员孙先生表示。

      “人行通道都不安全了,以后怎样过马路呢?”采访中,很多市民都表示,希望机动车能够自觉减速。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虽然斑马线上“车让人”已经被列入法律,但是现实中能做到这一点的机动车驾驶人却不多,这就要求行人过马路时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据一大队的事故科的民警介绍,在26日发生的交通事故当中,事发时老人和机动车其实都曾有过非常短暂的避让意识,但后来又都想加速通过,这才导致了惨剧的发生。“所以说,机动车在经过斑马线时,再慢也不过分,最好能够停下来等行人通过;而行人一定要仔细观察,确认安全后再过马路。”民警对记者说道。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孔红星)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