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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动态管理低保 低保人员有进有出

2013年12月15日 09:05 作者:付茜 唐丽丽 陆秋蒙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11日,记者获悉,临沂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意见》,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调整机制。

        大众网临沂12月15日讯 (记者 付茜 唐丽丽 实习生 陆秋蒙) 11日,记者获悉,临沂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意见》,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调整机制。

      《意见》要求,各级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管理服务,定期跟踪低保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调整机制。县级民政部门要建立低保家庭人口、就业、收入、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定期复核,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于“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公开低保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

      同时,《意见》还就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具体政策做了明确规定,如科学确定低保标准、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等。规范申请程序、审核流程、民主评议、审批程序、公示程序、发放程序。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低保申请。乡镇(街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

      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和个人纳入低保。低保金按月或按季首月发放,由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保障家庭帐户,确保足额、及时发放。对于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适当提高补助水平。2014年,全市要基本建立起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准确、高效、公正认定救助对象。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赵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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