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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版“36条”助我市企业提前享实惠

2014年01月02日 08:08 作者:杨帆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2013年12月9日下午,河东五金经销大户褚延运代自己妻子王佃芳,从工商人员手中接过了崭新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大众网临沂1月2日讯(记者 杨帆2013年12月9日下午,河东五金经销大户褚延运代自己妻子王佃芳,从工商人员手中接过了崭新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从3月1日起,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这意味着开公司当老板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而终于在立法层面“一锤定音”。

      而受益于我市此前出台的“36条”扶持意见,临沂新近注册的企业可提前享受到实惠。

      开公司门槛降了,却不代表可为所欲为

      新修改的《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明确:除另行规定外,取消关于公司股东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临沂大学商学院教授朱建成就此表示,《公司法》的修改是随着经济发展而与时俱进的。因为在现实操作中,实缴注册制已有名存实亡之嫌,注册成立公司的人有些采用找借贷公司垫付注册资本,验资后再挪走等方式,以达到规避实缴注册的目的,由此带来的执法查处成本也很高。

      此外,新修改的《公司法》还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仅是‘零首付’,‘低门槛’的时代也来临了。”朱建成教授表示。

      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曹庆彬副所长则认为,认缴注册资本虽在公司成立之时不必缴纳,但迟早是要缴纳的。在实际操作中,认缴登记制需要公司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将写入公司章程。“建议投资者在认缴注册资本时量力而行,不要开空头承诺,因为假若公司经营不善陷入破产,那么曾信誓旦旦认缴天价注册资本的股东,须在其认缴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借力临沂版“36条”,本地企业提前享实惠

      为支持本地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临沂市工商部门继2012年推出“无障碍”准入、100万内资企业“零首付”注册以及“低成本”创业、“零收费”登记等扶持政策后,2013年8月又推出了力度更大的“36条”,将开公司的“门槛”再次下调。借力上述优惠政策,我市企业已提前享受“零资金”便利。

      此前,国务院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的新举措一经传出,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便立即着手进行预研。“按照我市工商部门从2013年8月起实施的‘36条’规定,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及以内的内资企业,可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而只需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不低于20%的注册资本,且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可,余额则可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也就是说,享受‘零首付’便利的企业,在注册的前3个月可不用掏一分钱的注册资本。”工商部门负责企业注册的工作人员解释道。

      对此,曹庆彬说,尽管新修改的《公司法》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但理论上我市自2013年12月以后申请“零首付”注册的企业,在修改公司章程中出资期限、金额等条款后,根据届时有关部门出台的新旧政策对接办法,可望平顺地过渡到“低门槛”时代,省去以往验资等诸多麻烦。

      我市工商部门也表示,省有关部门正在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届时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信息包括注资实际到位情况都将晒出,其生意合作伙伴可由此查看其信用情况,新法“降门槛”并不代表企业可以开“空头支票”不注资,否则耍小聪明只能“砸自己的脚”。

      企业主期盼新法早落地

      新修改的《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消息传来让我市企业界为之一振。大家纷纷将新法最具含金量的修改归结为,“有助于企业初创时期,充实宝贵的流资,赢得生存并壮大的机遇。”

      在2013年年末,带动一大批商会成员抢搭我市“个转企”政策顺风车,通过注册公司变身企业主的全国工商联五金机电商会副会长、临沂市工商联五金机电商会会长褚延运说,“在2005年之前,注册企业资金实缴比例为100%,也就是说要注册200万元的公司,你就得拿出200万元的真金白银来接受验资,那时候开公司当老板可真是难倒了很多‘英雄汉’。”

      在褚延运看来,尽管2005年后,公司注册资本首付比例确定为20%,剩余的在两年内缴清即可。但对比新法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注册资本出资何时缴清没有了硬性时间限制后发现,还是新法对实体经济刺激大。“就拿现在所处的年尾年头来说,很多商人都面临银行还贷以及结清款项的压力,又想要抢搭‘个转企’的优惠政策顺风车,要筹措注册资金,还要保证流动资金充裕,压力很大。新法实施后,筹措注册资金的压力暂缓了,也能节省出一大笔资金用于急需周转的生意,解除了大家的后顾之忧。”

      在与商会中为数众多的个体商户交流中,褚延运感到由于受个体户组织形式的限制,在商业信用、品牌效应、贷款融资甚至竞争领域都缺乏优势,众多商户生存已属不易,做大做强更难,发展基本停留在较低层面上。“此次新修改的《公司法》不仅降低了注册门槛,还取消了注册资金限额这个硬杠杠,有助于广大个体户升级为企业主,登上更大的舞台,获得更有实力的客户,我们已掰着指头盼着新法落地了。”

      相关新闻

      我市“个转企”上演井喷

      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自2013年11月下旬以来,市政府牵头出台真金白银的优惠政策,组织各县区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群策群力,全力推进“个转企”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截至2013年12月30日,全市新增“个转企”登记注册11902户,超过了原有“个转企”登记注册的总量。

      我市作为民营经济大市,个体工商户数量多,规模小,占全部市场主体的81.39%,缺乏比较有竞争优势的实体企业,把“个转企”作为增强全市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工程,提升到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

      针对“个转企”工作中面临的体制性障碍,市工商局在“零收费”的基础上,细化“个转企”登记流程和服务举措,在前置审批、住所、名称、档案、登记机关等五个方面作出突破,对已经取得的前置许可实质审批事项不变且在有效期内的,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再凭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有关部门办理前置许可事项变更或签署旧证延续使用意见,兼顾了降低市场交易风险、监管风险和方便业户转型。

      同时,我市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对转型企业3年内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费优惠、申报商务政策资金项目、劳动技能培训等政策,使企业真正享受到转型升级的益处。

      在我市各级有关部门开通的“个转企”绿色通道中,打破常规,简化程序,充实人员,对材料齐全的,做到当场办结发照,并将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尽快完成全部转型升级手续。由此调动起了发展成熟的个体户升级企业主的热情,引发了我市年末出现的“个转企”的井喷现象。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江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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