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310078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临沂新闻

临沂市民热议遗体捐献者:“他们是英雄”

2014年03月21日 08:13 作者:朱建丰 来源:大众网临沂频道
“遗体捐献者需要一个家,这不仅是对遗体捐献者的尊重,而且更能呼唤起社会民众对捐献遗体行为的认同和理解。2006年,临沂卫校高级讲师季秀娟去世,她的遗体捐献给她的母校山东大学医学院,用于医疗教学和临床研究,这是临沂第一位遗体捐献者。

      大众网临沂3月21日讯 (记者 朱建丰)“遗体捐献者需要一个家,这不仅是对遗体捐献者的尊重,而且更能呼唤起社会民众对捐献遗体行为的认同和理解。”“临沂周边的济南、青岛、泰安、济宁等地都有针对遗体捐献者的纪念碑林,我们临沂也应该有。”20日,遗体捐献者刘济田的丈夫清明节前写诗悼念亡妻的报道,表达了遗体捐献者丈夫希望在临沂有个地方祭奠妻子的愿望,在读者中引起共鸣和反响。

      “在生命终结时,遗体捐献者用一种特殊的方式为自己的人生谢幕,他们无言地为社会和人类作出了最后的奉献。”公务员王飞说,“这些逝者走得那么彻底,把自己完全奉献了出去,他们是英雄,永远值得我们怀念。”王飞说,临沂的8名遗体捐献者走得那么默默无闻,以至于我们几乎都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作为生者,我们应该为他们做点什么,一块碑、一棵树,甚至是一个名字,应该有表达我们敬意的地方。

      “我们要深刻理解遗体捐献者家属所承受的压力和痛苦。”市民陈兆举说,他们不仅要转变传统观念,还要承担清明节、春节无处祭奠亲人的伤心和失落。建一个纪念碑林,不仅为捐献者亲属缅怀、悼念亲人搭建起了平台,也让捐献者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与认可,而且能够唤起民众对捐献遗体的认知、认同、理解、尊重。

      “捐献遗体,奉献给医学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是对生命意义的最好诠释。”公司职员王卓说,“临沂捐献遗体的8名志愿者中,有16岁的青年,有70岁的老人,有干部,也有农民,他们破除传统观念、移风易俗的做法,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令人钦佩,值得我们为他们鼓掌。”王卓说,尤其是那位普通的农妇刘济田,有这么高的思想境界,平凡中见伟大。作为生者,应该给予遗体捐献者和他们的家属足够的理解和尊重,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建一处纪念碑林,为他们的家属和他人找一个寄托哀思的地方非常有必要,唯有如此,才能让这些高尚的灵魂真正安息。

      “在我们眼中,他们不是标本,而是生命”

      “季秀娟是我的同事,我们全体老师和学生都很怀念她,但是却没有一个为她献花、祭奠的地方,我觉得是非常遗憾的。”临沂首例遗体捐献者季秀娟的同事、临沂卫校解剖学教研室主任朱贵华说。

      2006年,临沂卫校高级讲师季秀娟去世,她的遗体捐献给她的母校山东大学医学院,用于医疗教学和临床研究,这是临沂第一位遗体捐献者。虽然已经过去了8年时间,但很多卫校的老师都没有忘记她。“季老师人挺好的,待人和善,记得当时她去世后,我们学校专门开了隆重的追悼会。”朱贵华说,学校的老师和她的学生总会想起她,尤其到了清明节总想用一种方式来怀念季老师,但是没有一个合适的地方。

      “我很赞同和支持为遗体捐献者建一处纪念碑林,一是为她的亲人提供一个缅怀的地方,再者也是教育后人和生者,如何将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弘扬和继承。”朱贵华说。

      朱贵华是一位有近40年教龄的解剖学教师,对于工作中用的遗体标本,朱贵华和学生们总是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在解剖室里,记者见到了一件件遗体标本和器官、切片。“在我们眼中,他们不是标本,而是生命,为了医学事业的发展,他们把自己完全交给了我们,我们要爱护和尊重他们。”朱贵华说,每一件标本的姓名、性别、来源、家庭住址、解剖时间,甚至每一次是谁解剖的,他们都有详细的记录。

      器官捐献可在线登记 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站正式启用

      记者从临沂市红十字会获悉,我国首个器官捐献登记系统——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站(www.savelife.org.cn)正式启用,有捐献意向的市民可自行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并且有权随时修改或取消其捐献登记。

      据了解,中国每年约有3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但只有约1万人能够完成移植。器官捐献不足是主要原因之一。在该网站按要求填写姓名、国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选择愿意捐献的人体器官和组织类别后,即可正式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最终捐献与否,取决于公民是否达到符合器官捐献的医学状态,同时还需得到公民近亲属(父母、配偶或成年子女)的同意。

      据市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临沂市已经成功实现器官捐献6例,实现角膜捐献4例。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王目光)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