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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城区渣土运输车辆 4月1日起须凭证通行

2015年03月13日 11:50:00 作者:邓梦娇 张悦 韩玉杰 来源:大众网
13日上午,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城区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工作现场会了解到,4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在全市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核发建筑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对于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的渣土运输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将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临沂城区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工作现场会

      大众网临沂3月13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张悦 韩玉杰)13日上午,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城区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工作现场会了解到,4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在全市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核发建筑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对于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的渣土运输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将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未取得通行证的渣土车辆将罚款200元并记3分

      长期以来,渣土车争道抢行、抛洒遗漏等行为遭市民诟病,为进一步规范渣土车管理,规范运营秩序,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临沂市公安机关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渣土运输扬尘治理专项行动,还大美临沂“碧水蓝天”。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自4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在全市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核发建筑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渣土运输车辆主要指运送渣土等建筑废料以及沙子、石子、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的工程运输车辆。

      申请通行证的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几下条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取得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号牌,车辆年检、交强险均在有效期内,且取得绿色环保标志;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车辆营运证书》;安装有效的全密闭机械装置;安装使用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且有效接入公安交通智能管控平台;车辆以所属企业为单位喷涂统一颜色、粘贴反光标贴,两侧车门喷印所属企业名称、核载质量,车身两侧及前脸部喷印所属企业简称、编号,尾部安装符合标准的反光放大号牌,车顶安装统一的安全顶灯。

      在工程开工前,负责渣土运输的公司需向辖区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领建筑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并提交下列材料:建筑工程运输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营运证、保险单及复印件、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及复印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复印件;运输时间及运输路线;运输企业与驾驶人签订的安全文明驾驶保证书。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上述材料、施工现场及渣土运输车辆审查后,核定运输通行时间及通行路线,核发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对于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的渣土运输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将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对渣土运输的“两点一线”实施全方位监管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公安机关将重点整治渣土车以下违法行为:未取得《建筑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从事建筑工程运输的;使用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逾期未审验车辆,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从事建筑工程运输的;雇用记分周期内满12分、逾期未参加审验以及多次违法未处理从事建筑工程运输的;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不按规定喷涂反光放大号牌、故意污损或遮挡号牌的;超载、超速行驶,违法交通信号、标志标线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的;无证驾驶、酒后和醉酒驾驶的;未实行密闭运输和抛洒散漏渣土的;私自拆除、损坏限速装置、行车记录仪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公安机关还将充分利用电子抓拍系统、卡口系统、建筑工地监控等电子监控设备,将未办理通行证、闯禁区、违法违章的渣土车列入黑名单并进行实时报警,对全市54家工地进行视频巡查,一旦发现“黑名单”渣土车出入工地,立即进行相关查处。通过这种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渣土运输的“两点一线”(指施工地点、渣土处置地点、渣土运输线路)实施全方位监管。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渣土运输车辆,由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三个月内不予重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传唤违法行为人、扣留车辆,给予罚款、吊扣驾驶证、拘留等处罚。对于非法生产、改装、拼装车辆、醉酒驾驶和交通肇事、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和《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污染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临办发[2015]2号),对违法违规车辆扣留1个月,并将有关车辆信息通报住建、房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对违规车辆所涉及工地给予3个月以上停工建设,并由供电部门给予强制断电。

      多部门联合执法环环相扣

      公安部门将会同住建、交通运输、城管等多部门建立联合管理机制,在全市推广工程渣土车公司化运营管理,实施“部门管公司,公司管车辆”的逐级管理模式,加强对工程渣土车各个运行环节的有效监管,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主体。

      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工程渣土车运输车辆专业公司资质审核、发放及年度考评;规范招投标合同范本运输协议内容,将建筑渣土运输纳入施工招投标管理,将投标单位与具备市场准入资格的运输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作为投标资格审查的内容,严格限制交通违法或者交通事故多的运输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对建设单位与工程渣土车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进行备案、审核并传送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严格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审验;依据住建部门审核的运输合同副本,规定通行时间、路线,核发通行证件;依法查处工程渣土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对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及驾驶证等情况进行清理,并将情况通报住建、城管执法和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工程渣土车营运手续,依法查处超载、超限、非法经营违法行为,督促从业企业、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与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系统连接。

      此次渣土车整治行动是临沂市公安机关下决心打赢的一场攻坚战,提醒广大渣土车车主和驾驶人及时到指定部门办理渣土车通行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渣土车整治工作,为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贡献自己一份力量。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渣土车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10,122,8028122。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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