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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将评选表彰10名“沂蒙人民最喜爱的检察官”

2015年06月09日 18:27:00 作者:李龙 刘慧 来源:大众网
为充分展示临沂市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临沂将于2015年 月至 月组织开展“沂蒙人民最喜爱的检察官”评选表彰活动。

      

      “沂蒙人民最喜爱的检察官”评选委员会会议现场

      大众网临沂6月9日讯(记者 李龙 刘慧)为充分展示临沂市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临沂将于2015年7月至9月组织开展“沂蒙人民最喜爱的检察官”评选表彰活动。

      据主办方介绍,各县区检察院经民主推荐,党组研究后推荐2名候选对象。各开发区检察院、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在各开发区检察院、市检察院机关全体检察官中各民主推荐1人,计票前6名为候选对象。全市推荐出的30名候选人选经临沂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后报临沂市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为正式候选对象。

      评选将采取群众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评选出来的10名建议人选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将被授予“沂蒙人民最喜爱的检察官”称号并由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对未当选的候选人,授予“沂蒙人民最喜爱的检察官提名奖”并由市检察院记个人嘉奖。

      评选结果出炉后,将举办“沂蒙人民最喜爱的检察官”颁奖仪式,对评选出的10名“沂蒙人民最喜爱的检察官”和10名“沂蒙人民最喜爱的检察官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沂蒙人民最喜爱的检察官”评选表彰活动,由临沂市委政法委、临沂市委宣传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临沂日报、临沂市广播电视台、大众网临沂频道联合举办。

     

      附:参评“沂蒙人民最喜爱的检察官”候选人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在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扎实工作,恪尽职守,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取得突出成绩。

      2.曾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检察官;市、县两级检察院先进典型库成员或2012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组织的业务竞赛、比武练兵活动中获奖的检察官;或经县区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理念先进、业绩突出的优秀检察官。

      3.无违法违纪问题,无重大负面舆情,办理案件未引发重大涉检信访。

      4.从事检察工作5年以上,具有检察官资格。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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