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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公立医院改革创两项全国第一

2013-01-25 09:04 作者:周广聪 来源:费县公立医院改革创两项



        药品全省统一招标后再次议价,变“暗扣”为“明扣”;实行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后,对大病患者再次补助,最高可补偿52万元……作为全市唯一的全国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费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中,而这两项措施全国首创。
        去年底,费县正式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费县人民医院、费县中医医院等四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改革过程中,费县在出台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同时,在大病报销补偿、控制虚高药价两方面的出台了两项新举措。
        两项新举措中,包括了对于大病患者经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再补偿制度。这项制度对符合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大病户,在享受新农合补偿和大病保险补偿后,再次实施补充补偿。
       “最高再补偿的限额为20万元,加上新农合基本补偿最高12万元和大病补偿最高20万元,大病患者最高可报销52万元,这将大大降低患者的负担。”费县卫生局局长金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为了保证这一措施的实施,费县设立专项救助资金。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四部分:县级福彩公益基金返还部分的30%;爱心一日捐的30%;城市医疗救助金的30%、农村医疗救助金的40%;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据实列支。
        随政府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资金额度,费县还将提高补偿比例,并有望逐步过渡到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保障人群。”
        与此同时,针对县级公立医院在销售额排名在一定范围的药品,在实际采购时,费县不按照省级招标确定的价格,而是与供应商进行二次谈价,并以此来压低实际采购价格。由县药品集中采购办公室牵头,以“量价挂钩”、压缩回款时间等为条件,与药品厂商和供应商讲价,合理压缩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利润,药品“暗扣”翻明。
        据悉,费县在大病报销补偿、控制虚高药价两方面的措施为全国首创,并有望在两方面获得积极的探索。而此前,费县在全国首创了新农合经办机构垂直管理等改革经验,并获得推广。
        一夜之间,药费降了15%
         费县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进价多少就卖多少,不能有一分钱的利润……”2012年12月31日,费县上冶镇村民唐沂莲拿药时,医务人员递给她一份宣传单,她惊喜地发现在费县人民医院拿药比之前便宜了。
      2012年12月31日零时起,作为临沂市唯一的全国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费县正式启动县级医院改革。费县人民医院、费县中医医院、费县妇幼保健院、费县心理医院四家县级医院率先在全市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
      唐沂莲的女儿在费县人民医院治疗肺炎,2012年12月29日,唐沂莲拿药时,一支人免疫球蛋白卖641.7元,而在12月31日,价格变成558元。“护士说从今天开始药价便宜了,光这个药就便宜了89.7元,让俺很意外。”唐沂莲说。
    今年90岁的谢成文因为白内障,在费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12月24日,他在门诊拿的荆防颗粒还是9.9元一盒,在12月31日,一盒荆防颗粒降到了8.6元。
      费县人民医院药剂科科长王宜现说:“以往,我们医院每天药品销售额在30万元左右,今天实行零差价之后,药品销售额至少降低4.5到5万元。也就是说,所有在我们医院拿药的患者一共省下了4.5到5万元钱。”
      2012年12月31日,记者从费县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启动仪式上了解到,从当天零时起,费县人民医院、费县中医医院、费县妇幼保健院、费县心理医院四家医院销售的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加成之后,药价普降15%。”费县卫生局局长金岩说。
    每年直接让利1亿余元
      2012年12月30日,费县正式公布了《费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按照患者总体负担不增加、医疗合理收入不减少、政府和医保可承受的原则,推进医院补偿机制等改革。
      12月31日,费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暨药品零差率销售启动会在费县人民医院举行。记者了解到,本次改革在费县人民医院、费县中医医院的基础上,把费县妇幼保健院、费县心理医院纳入改革范围。
      至此,费县四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仪式现场,费县卫生局局长金岩透露,费县县级公立医院药物零差率启动之后,全县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每年直接让利1亿余元。
    提高的服务收费纳入报销
      药价降低了,医院的运营成本如何来化解?记者了解到,改革后,费县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费县卫生局医改办主任董元刚说,对费县四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所减少的药品收入,按2011年度药品合理价差总量的20%给以财政补助,“费县县政府对所办医院履行出资责任,禁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将所需政府投入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董元刚说。
      同时,临沂市物价局、临沂市卫生局、临沂市人社局三部门对《关于调整费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请示》进行了批复,明确规定,费县县级公立医院门诊诊疗类、住院诊疗类费用整体提高不超过20%、护理费整体提高不超过25%、手术费整体提高不超过30%、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费用整体提高不超过50%。
      2012年12月31日,费县四家公立医院对医服务项目收费进行了调整,不少患者提出了疑问:“药价降低了,手术、护理等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却提高了,这会不会增加看病成本?”
      “调整后,价格总量原则上不超过2011年度药品合理价差总量的80%。调整后增加的医疗服务收费纳入到新农合、医保统筹报销范围。”费县卫生局局长金岩说,医疗服务收费提高并不会增加患者的看病负担。(ly)
     

    (责任编辑:谢加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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