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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开展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宣传活动

2012-03-22 16:47 作者:张光辉 来源:本地原创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行为,保护驾乘双方合法权益,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大众网临沂3月22日讯(记者 庄红 实习生 王泽云 通讯员  张光辉)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行为,保护驾乘双方合法权益,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3月22日上午,莒南县交通运输局组织16名工作人员先后到县城文化广场、县汽车站设立宣传点,进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他们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向过往出租车驾驶员和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并认真解读《规定》中的主要内容,即国家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从业资格制度包括考试、注册、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证件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仅一上午时间,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wzy)

     

    (责任编辑:江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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