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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涨价生存”VS业主“服务跟上”(2)

2011-09-27 13:16 作者:未知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闲置房物业费能否打折? 我没住在里面,但物业费却要全额支付,这样的服务条款太霸道了。26日,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2010年8月他拿到了市区广场附近

    闲置房物业费能否打折?

     

      “我没住在里面,但物业费却要全额支付,这样的服务条款太‘霸道’了。”26日,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2010年8月他拿到了市区广场附近一楼盘新房的钥匙,一年多以来,王先生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房子也没有装修,但到现在已经交了1000多元的物业费了。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很多闲置房的业主并没有享受到,为什么要全额交?能否打折?在此次论证会上,众多物业公司和业主为此打起了“口水战”。

      在新《办法》中,房子闲置半年及以上的业主,按80%交纳物业服务费,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对这一规定,讨论上绝大多数的物业公司都表示反对,物业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享有的公共服务,如果个别闲置房的物业服务费打折的话,物业服务质量必然会下降,最终吃亏的还是大多数的业主。

      “不管小区内的个别业主是否入住,公共卫生仍需要正常维护、小区保安仍需要定期巡逻……因此,对于闲置房来说,物业公司对其的服务,除了生活垃圾清理费无需缴纳外,而这笔费用所占的比例较低,其他的物业服务标准并不会降低。”艾嘉物业公司经理方能民认为,闲置房业主应该交纳足额的物业费。

      临沂市消协秘书长杨新林则认为,“闲置半年及以上的物业按80%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规定有些苛刻。“业主毕竟没有享受到一些服务,应该规定1年或2年内闲置的业户,应降低其物业费,收取50%左右即可。”杨新林说。

      刚刚入驻临沂市区的济南一物业公司经理孙平表示,无论是否打折收费,作为小区物业,没有义务每天都去业主家查看是否住人。因此,闲置房的业主需要到相关单位或物业办理备案手续,能够为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提供依据。

      而深圳陆港物业公司经理谭明勇,则从“控制炒房”的角度出发,认为空置房的业主大多是拥有两套住房,大量闲置房的出现一般为炒房行为造成,为避免该现象,应该对闲置时间超过一年,或者更长的闲置房收取全额的物业服务费。

      小区内丢东西物业该不该赔?

      物业作为小区的“管家”,要对小区内的安保负责,那么业主在按时交纳物业费的情况下发生物品被盗时,物业公司究竟该不该赔偿?26日的论证会上,物业和业主代表就这个敏感话题进行了激烈辩论。

      来自临沂市消费者协会的代表杨新林以今年上半年亲自处理的一起纠纷作为“开场白”: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生盗窃事件,一业主的私家车被砸,车内物品丢失。该业主找到物业要求赔偿,但物业公司却置之不理,业主一怒之下找到了消协。

      “最为夸张的是,这辆车子的上方就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杨新林略带讽刺地说。在消协进行调解的过程中,业主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当晚的监控录像,但是物业公司却始终拿不出来。经过反复调解,物业公司终于承认:失窃当晚,停车场的监控摄像头并没有打开。

      “安装了摄像头却不用,明显属于物业公司失职。”杨新林说,经过调解,物业公司赔偿了业主的损失。

      这个话题在论证会上讨论的尤为激烈,业主一方普遍认为,物业公司既然收取了包括停车费、绿化养护费、安全费在内的各项费用,物业公司理应为小区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物业一方却表示了不同的看法。陆港物业谭明勇经理认为,物业该不该负责,关键要看物业是不是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举个例子,物业公司在与业主的合同中约定实行24小时全方位监控,同时安排保安2小时一次巡查,如果物业公司尽到了巡查和监控的义务,那么发生财物丢失,物业公司不应当赔偿,但是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执行,比如上述的情况,物业当然应该负责。”谭明勇说。

      谭明勇的这种说法得到了参会代表的普遍认同,杨新林也表示,如果物业确实尽到了安保的责任,那么可以免责。反之,物业必须赔偿业主损失。(责任编辑: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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