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青拿着手印材料向大众网记者介绍情况,经核实该手印材料是2007年该村对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分配时,由刘志青、刘建礼在征求村民意见时所留
村民梳理的部分举报材料,今年8月份莒南县纪委已经开始介入调查
大众网临沂11月21日讯(记者 孔红星)今天,有关《山东莒南:261户村民联名举报书记造假账敛财》的报道出现在网络上,该报道称莒南县岭泉镇吕刘渰子村261户村民联名举报村书记吕庆岩造假账敛财。21日,大众网记者来到该村进行调查,在村民代表刘志青家中见到了举报材料。对于举报的内容,村书记吕庆岩回应,费用支出是实际支出,都可以详查。而对于261户村民联名摁手印的情况,岭泉镇党委经调查后认定,这些村民的手印是2007年该村对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分配时,征求村民意见时村民所摁,并不是反映该村书记账目问题时所按,对此刘志青也予以承认。今年8月,莒南县纪委已对该村的账目问题介入调查。
举报村民:村书记造假账敛财,话费多报工程款多支
今天,大众网记者找到了曝料的吕刘渰子村村民刘志青,在他家中,他手持举报材料向大众网记者介绍情况。大众网记者看到,这些包括联名手印、收支列表和手写的关于村书记多报款的内容,除了一份密密麻麻的名单是原件外,其余都是复印件,在这份名单上,的确有村民们按的手印。大众网记者数了数,摁手印的村民共有206个,其他的没有按,但是,在按手印的纸的上端写有“强烈要求制止违法买卖土地”等字样。
刘志青告诉大众网记者说,在从岭泉镇经管站复印的村内财务收支情况上看,2009年2月到4月的电话费均为240元,5月份为电话办公费1070元,6月没有,7月出现了6月的电话费240元,但8月份再次出现2—7月电话费6007元。他认为,重复报销太明显,并称当时找过村书记,村书记说是经管站编造的,实际上并没有报销那么多的电话费,但到底是什么情况,到现在都没有解释清楚。
刘志青说,2014年春,村里利用30亩地,以建社区的名义建起的两栋商品楼共60户,在建楼时上级拨款65万元,新建楼房约计6000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按840元销售,但是,村集体至今仍然欠建筑公司建筑款150万元左右。
在刘志青反映的问题中,还涉及到村内广场建设、小石渠建设等财务支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内容。
随后,大众网记者又找到了反映问题的村民吕世斌,吕世斌说,他承包过村里的三项工程,对于村里的工程款与实际财务支出情况,他表示怀疑。吕世斌说,2007年,他承包村西鸭厂东西路铺设工程,村集体支付给他修路费用8320元,而在村财务账目上支出33790元,吕庆岩又涉嫌多报25470元。
村书记澄清:费用支出是实际支出,都可详查
随后,大众网记者在吕刘渰子村村委见到了村书记吕庆岩。吕庆岩说,村民们反映的电话费重复支付问题,他也不知道详细内容。按照当年的规定,不同的村,乡镇为村书记补助的话费不一样,该村是每月240元,现在早就取消了这个补助政策。对于2009年8月份出现的账单,村委会找过经管站,也没有找到属于话费的账单,不知道为何打成了话费单。
对于村民提出的关于楼房建设款项的质疑,吕庆岩解释说,建设社区楼房前,吕刘渰子村和同镇化家村一起在镇党委与施工方签订了房屋建设合同,每平方米720元,本村楼房面积和办公楼面积总计约7000平方米,车库另外计算。但施工方最后核算为每平方米810元,因没有提供相关依据,所以村两委不同意按照810元支付,这也是导致流传出村集体欠施工方巨额工程款的传言。由于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截至目前一直没有进行结算,所以不存在欠款一说。
对于吕世斌承包村里的几项工程的问题,吕庆岩说,也实际全部支付,并没有欠款。2007年修村西鸭厂路,当时镇里计划修4米宽,村委考虑村民经常走那条路,要求多增加1米宽,增加的费用由村集体支付。最后村集体结算给吕世斌的费用为1米宽的工程款,其他的应该由乡镇支付。由于原来的路是土路,建路基、垫石渣等是另外的花费,并不在吕世斌承包的工程之内,村里的财务支出肯定要比支付给吕世斌的工程款多。
“如果村民对财务有疑问,可以到经管站调查,那边都有详细的记录。”吕庆岩说。
镇党委回应:联名手印系7年前村民为分地所摁,莒南县纪委已对村账目介入调查
大众网记者随后找到莒南县岭泉镇经管站站长王俊坤,王俊坤告诉大众网记者,个人无权查阅村内财务情况,如果有疑义,可以10人以上联名,之后方可由村内理财小组调查。对于吕刘渰子村村民反映村内财务的问题,2010年,经管站已将该村前期的收支表在村务公开栏和村内主要街道进行了张榜公示。
莒南县岭泉镇组织委员徐波告诉大众网记者,经管站代管村里财务收支,村里的所有公章也由经管站代管,经管站统一招考报账员,分配到各个村。各村的支出情况,由村两委、管理区书记等至少7人签字,才予以通过,并不能由村支部书记个人决定。
对于村民联名按手印的情况,莒南县岭泉镇党委向记者出具了盖有“中国共产党莒南县岭泉镇委员会”公章的情况说明,该说明称:经调查了解,村民手印是2007年该村对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分配时,由刘志青、刘建礼在征求村民意见时所留下的,不是村民反映该村支部书记造假账敛财所按手印。对于所反映的账目问题,今年8月份,莒南县纪委已对账目问题介入调查,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
21日下午,根据镇党委提供的情况,大众网记者再次找到刘志青进行核实时,刘志青承认说,手印是2008年分地时村民所摁的。大众网记者了解到,由于当时是刘志青组织村民摁的手印,所以他保存有这份联名材料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