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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偷钥匙后偷车 逃到宁波仍被捉

2013-01-17 13:29 作者:庄红 袁堂娟 甄逸 来源:本网原创
外出打工的吴某财迷心窍,先是将好友的汽车钥匙偷走,后来又将汽车偷走。2013年1月16日,费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远赴宁波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

        大众网临沂1月17日讯(记者 庄红 通讯员 袁堂娟 甄逸仙)外出打工的吴某财迷心窍,先是将好友的汽车钥匙偷走,后来又将汽车偷走。2013年1月16日,费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远赴宁波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
        35岁的吴某家住费县上冶镇,是费县上冶镇某村的一名农民,因为不愿出力干农活,初中毕业后就一直打点零工,也挣不了多少钱。听说在南方打工能赚大钱,吴某就离开家乡去宁波打工了。2012年夏天,吴某从浙江省宁波市回到费县,在费县城区朋友房某的出租房借住了一晚,看见朋友桌子上放着汽车钥匙,吴某就向房某打听。房某告诉吴某,这些年自己省吃俭用,卖力工作,刚刚买了一辆白色的轿车。看到朋友买了新车,好吃懒做的吴某非常羡慕,就萌生了歹意。当天晚上,吴某趁房某不备,就将钥匙放在了自己口袋里。没过多久,吴某就返回宁波继续打工了。房某找不到轿车的备钥匙,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将钥匙弄丢了,幸好还有一把备用钥匙,就拿出备用钥匙继续使用。2012年12月底,在宁波打工的吴某找了一副浙B17251的浙江省汽车牌照,就想找个机会将房某的车偷走, 开到宁波低价卖掉。2013年1月1日,吴某回到费县过新年。这时,他还惦记着朋友的那辆白色长城小汽车。1月2日凌晨3时许,吴某趁着夜黑人少,拿着车钥匙来到费县城区,将房某的轿车盗走,并且驾驶到浙江宁波,准备出售。
        接到报案后,费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缜密侦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吴某。经调查,吴某在盗取轿车后,将车开到了宁波,换上了找来了的浙B17251汽车牌照,本打算将汽车卖掉,没想到,2013年1月15日,费县民警远赴浙江省宁波市将吴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吴某对自己盗窃一辆白色长城牌轿车、涉案价值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因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吴某被费县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zmy)

    (责任编辑:徐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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