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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人民监督员监督建议均被采纳

2013-01-24 13:42 作者:卢金增 王自广 来源:正义网

         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一年前邀请5位驻地人民监督员对自侦案件的办理进行例行检查,检查过程中,驻地人民监督员、郯城一中校长陈光根据5位人民监督员的一致看法提出监督建议:希望检察院立足人民监督员自身的岗位工作实际,在每月月底固定检查时间,这样做既可以让人民监督员及早安排自己的本职工作,腾出专门时间,也可以保证对检察工作的检查监督效果。对于这条监督建议,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除重大节日外,在每月的最后两天组织驻地人民监督员检查自侦案件的办理,并由检察长张宗涛亲自答复人民监督员。之后自侦案件人民监督员月查制度被固定下来,月查过程中,共完善工作环节20多个,效果非常明显。采纳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建议完善工作制度,进而打造出工作亮点,这是该院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一个“诀窍”。
      “院领导一直非常重视采纳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建议,因为这些建议立足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该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傅荣颐手拿自己整理打印的人民监督员监督建议向记者作着介绍。据傅荣颐介绍,2012年以来,该院驻地人民监督员根据自己对检察工作的检查调研和理解,共提出比较有分量的监督建议11条,其中涉及完善自侦案件办案环节的建议有9条,涉及接待涉案证人及队伍建设的建议各1条。“这些建议都被院党组及时采纳,有的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有的是由检察长亲自过问部署,驻地人民监督员们对此非常感动。”傅荣颐说。
     该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李荣晟对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建议给自侦工作带来的促进体会深刻,他真诚地说:“2012年以来,我们不仅采纳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建议推出了自侦案件月查制度,还建立完善了办案安全保障机制,尤其是依托办案实际建立了涉案证人接待室,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可以说,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建议使我们的办案程序更加规范,细节更加完善,工作更加主动,2012年,我们的反贪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核中获得总分第一名,佳绩的取得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建议密不可分。”
     在该院的受案大厅里,正在利用内网系统监控自侦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数据的案件管理指挥中心主任沈徳香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说:“2012年,我们的受案中心刚刚建设投用,扣押款物的网上管理也刚刚起步摸索,但是在这个起步的过程中驻地人民监督员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工作建议,如扣押款物仓储室的室温控制平台,涉案物资分类储放管理平台,都是院里采纳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建议而建立,目前我们的扣押款物网络管理体系已经成为全省的工作亮点,这都要得益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建议。”
     “是的,驻地人民监督员们的监督建议含金量非常高,这些金点子,花钱买不到,为此我们对这些监督建议当成宝贝,高看一眼,高度重视,这样做,不仅保证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勤监督、敢监督,而且通过及时采纳这些监督建议,有效地提升了我们的整体工作。”该院检察长张宗涛说。(ly)

     

    (责任编辑:谢加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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