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是食品药品流通消费使用的重要市场,又是农产品种养的源头、食品加工的产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最基础、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既是保障农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一)食品安全监督更加有力。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了从农产品种养源头到消费的全程监管体系,加大了食品安全保障力度。特别是《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为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药品监管网络逐步健全。药品监管部门组建以来,深入开展药械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行为,狠抓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储存、使用各环节规范化管理,建立起了规范有序的药械市场。在农村,建立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药品“两网”(供应网和监督网),为农村群众安全用药提供了保障。
(三)食品药品监管责任越来越大。随着食品药品产业发展,食品药品监管责任越来越大,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问题乳品、问题疫苗、问题药品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更加认真履职,创新监管,提升效能,确保安全。
二、当前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不强。农村地区信息相对闭塞,农民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淡薄,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缺乏必要的辨别力和抵制力。
(二)农村食品药品经营业主法律意识淡薄,自律性差。部分经营者缺乏食品药品专业知识和诚信守法经营理念,法律意识淡薄,只顾追求利益最大化,价值取向严重扭曲,农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体系还比较脆弱。
(三)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主体不明确。目前,对食品药品安全采取分段式监管方式,从理论上看监管部门分段各司其职,增强了责任感,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新的交叉和监管真空。
(四)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力量薄弱。农村处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链条的末端,是最直接、最重要的一环,也是当前监管力量最薄弱的地方。
三、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一)创新工作手段,加快食品药品安全基础建设。一是狠抓源头规范,建立科学的蔬菜、粮、油、牲畜、林果等初级农产品生产标准,并派出技术员指导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做到技术合同、技术培训、技术资料、良种良法、技术指导、生产服务等工作入户,全面提升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二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企业、食品安全示范店、放心农家店、农资示范店、生猪屠宰示范点、示范粮(药)店、规范药房等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规范企业管理行为,提高产品质量,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三是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建设。在加大政府投资的同时,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从根本上改善与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相适应的设施。
(二)创活体制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相配套的适用于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制度机制,加大对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整治力度,推进整治工作不断深入。规范农村食品药品购销渠道,加强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进入农村市场。针对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坚决遏制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要建立预先防范、快速反应的农村食品药品应急处置体系。要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习,提高应急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能力。要加强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建立食源性疾病暴发预警系统,对农村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要重点监测。进一步完善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实现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报告和处理,实现对目标人群的及时有效救治。
(四)要建立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利用电视、村头广播、宣传单、宣传栏、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带进村、走进户,宣传到田间地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饮食用药安全的法制水平和维权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形成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建立便捷畅通的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举报和信息反馈渠道,加大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地发挥群众社会监督的作用。(wq)
(责任编辑:范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