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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办法》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

2012-05-10 15:08 作者:庄红 来源:本网原创
为表彰在我市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调动全社会参与标准化

        大众网:汉局长,最近市政府出台了《临沂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办法》,这是我市标准化工作的重要里程碑, 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该办法的具体内容好吗?
        汉局长:
    好的。为表彰在我市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调动全社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标准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市政府结合我市标准化工作实际,于4月18日出台了《临沂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办法》,可以说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这个奖励办法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管理机构。临沂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由市政府设立,奖励资金按照现行财政收入分享比例由财政分级承担,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并负责管理工作。
    第二,奖励范围。一是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联盟标准制定或修订项目的单位;二是新承担国际、国家、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等工作的单位;三是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单位。
    第三,奖项设置与资金数额。根据标准化工作特别是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省级)标准、联盟标准等各个层次标准的难易程度、重要性、贡献率,以及在参与标准制修订中承担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5个等次,5个等次分别奖励50、30、20、10、5万元。
    第四,奖励兑现方法。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受理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分为形式审查、评审、审核、公示等四个评审程序。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6月底前制定标准化奖励资金计划,报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政府批准后兑现奖励。由市政府每年在相应的颁奖大会上,向获奖单位颁发临沂市标准创新贡献奖。

     

    (责任编辑:范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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