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宁
兰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今年以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更加扎实有效的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导语:用行动体现担当,以担当诠释忠诚。临沂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彰显踩着不变步伐砥砺前行的坚强定力。从今日起,《纪委书记在线访谈》正式上线了,我们将以此为窗口,与大家共同见证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鲜明态度、坚定决心和举措成效。
[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全力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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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宁: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应邀参加今天的在线访谈,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兰陵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王宁: 好的,近年来,兰陵县纪委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王宁:好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新的要求。兰陵县委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全力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落地生根。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相继制定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履责谈话、主体责任双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20余项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每年通过开展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同下级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责谈话、述廉述责、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动员千遍 不如问责一次。近年来,兰陵县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的7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诫勉谈话57人、责令作出深刻检查3人。通过严格问责,倒逼了主体责任的落实。
王宁:今年以来,兰陵县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更加扎实有效的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一是创新主体责任“三个清单”制度,明晰责任。在要求全县102个部门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同时,要求向县委、县纪委提报“三个清单”,也就是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把责任细化为“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量化可控的具体工作任务。
二是履责谈话工作直面问题,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年初,我们组织开展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体检,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全面了解。4月份,在14名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与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履责谈话工作的时候,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面指出,限期整改,“红红脸”、“出出汗”,让谈话对象进一步提高认识,更加自觉的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
王宁:纪委作为党内执纪监督的专责机关,决定了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地位作用,也明确了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兰陵县纪委二次全会上,我们明确了今年落实监督责任的重点,就是全面贯彻市纪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坚持“严”字当头,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充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深化党内监督,突出纪律审查,强化追责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王宁:作风决定形象,作风决定成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必须坚持挺纪在前,驰而不息不松手;必须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今年以来,兰陵县纪委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做到了“三个一律”:对中央、省市县委三令五申却不收手不知止、改头换面、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对因“四风”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部门单位一律从严追责问责,保持了严纠 “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我们严肃查处了违规发放津补贴、用公款国内旅游、违规驾驶公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7人,全部公开通报、实名曝光,起到了较好的刹风肃纪作用。
王宁:好的,在我们这些年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更趋隐蔽化,有的变着花样搞变通,以逃避纪律约束,使“四风”问题披上“隐形外衣”。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县纪委积极应对。
一是加大了节日节点的明察暗访力度。县纪委专门成立3个工作组,日常保持每周三次的高频率明察暗访。对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做到假期每天都有明察暗访组在工作。检查组深入乡镇站所、县直部门、旅游景点、农家乐等场所,针对工作纪律、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节日福利等方面问题开展了集中行动,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持续释放密集监督、从严查处的强烈信号。
二是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县纪委面向社会公布了“四风”监督举报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社会投诉。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站举报等方式,加大“四风”信访线索收集力度,规范线索处置,及时提交研究,从严从快查处。注重巡察发现线索,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认真梳理、及时移交巡察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
三是强化运用高科技手段。我们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GPS定位、“天网工程”数据、交警卡口记录、税控系统发票信息,以及查看记账凭证、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汇聚各方力量编织执纪“天网”,提升纪律审查效率和水平,确保做到对问题线索,一个也不放过。
王宁:是的。发现问题、严惩违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我们也在积极做好源头预防工作。每逢重要节日节点,县纪委都下发通知,明确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等“12个严禁”,提前打招呼、划红线、明纪律、传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我们还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短信、“兰陵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的作用,张贴宣传画,发送廉政短信,刊发纪律规定,播放廉政专题节目,公开举报方式,着力扩大纪律教育覆盖面,在全县形成了组织强化监督、社会广泛监督、群众有效监督、干部自觉自律的良好氛围。
王宁:好的。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令群众深恶痛绝。兰陵县紧盯不良风气,定“铁规”、出“重拳”、用“狠劲”,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努力管住管好大多数,推动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我县先后制定了《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处理规定》。这两项规定,将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和村居党组织书记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为其划定纪律红线: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主动或授意他人通知本人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不得借机违规收取礼品礼金;不得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我们严格落实“双报告”制度,也就是党员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必须遵守事前、事后主动报告制度,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报告;村居党组织书记应向乡镇党委报告;其他干部职工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科级干部报告情况送县纪委备案。 县纪委对于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当事人,坚持从严处理,公开通报曝光。并且加大问责力度,从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我们先后通报曝光了3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典型案例,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王宁:当前,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在个别地方、部门、单位、农村,个别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议上,就做好整治和查处工作专门作出过部署安排。兰陵县近年来不断加大了这个方面工作力度。
县纪委把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工作定位,充分履职、主动作为,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规范线索处置,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从严执纪、从严问责、公开曝光,形成了震慑常在、警钟长鸣的高压态势。
我们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2013 年以来受理但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起底,共梳理受理尚未解决的问题线索40条,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58条,针对存在的问题及表现,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目前已全部进行调查落实。
我们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每年度纪律审查的重点之一,优先安排人员力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提升审查工作效率,今年1-4月份,县纪委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编发通报2期,实名通报曝光8人。
从2015年起,我们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和2个县直单位进行了三轮试点巡察,把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列入巡察重点,包括扶贫开发、惠农补贴、低保救济等政策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以及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等,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置。今年4月底,我们又启动了新一轮巡察工作,对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王宁:好的。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责主业,是体现纪检监察工作有为、有位、有威的重要手段。我县积极围绕上级部署,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狠抓查办案件这一根本职能的落实。
我县从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入手,成立了信访举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信访举报处置、信访举报件督办、纪律审查安全、信访双向承诺等系列制度,实行县纪委常委轮流接访和带案下访、纪委全员接访、重要案件“一案双报告”及信访案件联合反馈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控机制,规范了纪律审查程序,保障纪律审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我县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提高案件移送效率,强化反腐败工作合力。
县纪委坚持“四会”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信访查处调度会,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分析会,总结分析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每半年召开一次业务培训会,对从事纪律审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研究发案规律和特点,对纪律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建议相关部门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今年1-4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7起,处分55人,取得了良好的开局。
王宁: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面,县纪委立足打造“兰陵清风”廉政宣传教育品牌,加强反腐宣传,强化纪律教育,弘扬廉政文化,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舆论支持。
一是突出纪律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县纪委联合县委党校等部门,分5期对科级干部进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在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班、单位中层培训班等主题班次开设党纪党规和警示教育课程,强化廉政教育的渗透力。县纪委成立党规党纪宣讲团,到县直部门、乡镇、学校、村居作廉政党课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26课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1万人次,提升了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是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兰陵廉政文化资源,打造的季文子廉政教育基地被命名为省级廉政教育基地,累计接待党员干部群众10万余人次。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廉政书画展、文艺作品征集等活动,广泛传播廉政理念,引导党员干部向善向上,激发正能量。扎实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创建,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崇廉尊廉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廉政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短信、电子屏幕等媒介的作用,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制作播出“兰陵清风”电视专题片3期,向科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1万条,编印《清风画语》、《问责条例资料汇编》、《监督条例资料汇编》等学习资料15000余册,相继开通了纪检监察网站、“兰陵风清”官方微博、“兰陵清风”微信公众号,构成“一网两微”立体宣传格局,增强廉政宣传的影响力。
王宁:是的。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在“互联网+”时代,移动化学习是当前党员干部很容易接受的一个方式,具有直接、便捷的优势,一些“碎片化”时间也可以利用来浏览、学习党的政策、纪律和规矩。年初我县就开始探索开通了“兰陵清风”微信公众号,着力打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新平台,实现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从“纸上”、“墙上”、“电脑上”向“指尖”的延伸。
该公众号聚焦我们兰陵本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亮点工作,注重信息发布的权威性。通过传递高层声音,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更好地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以及各级纪委的要求上来;通过开展重点工作宣传,抓典型、树标杆,层层传导压力,示范引导和推动重点工作扎实开展;通过通报曝光、案例剖析,发挥纪律审查的震慑和教育功能。目前已经刊发信息50余期,关注人数4000余人,其中我县的科级干部全部都关注了这个公众号。中央的声音,省、市和县委的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纪律规矩新要求在第一时间就能传达下去,效果是非常好的。在这里,也希望有更多的网友能够积极的关注我们“兰陵清风”公众号,通过这个平台更好地了解、支持兰陵的纪检监察工作。
王宁:好。近年来,我县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转变思想理念,调整工作思路,深化纪检“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取得了明显成效。
县纪委清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58个精简为9个。先后进行了两轮内设机构调整,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和纪律审查一线倾斜,从事监督执纪人员占委局机关总人数的73%。
我们清理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分工,明确要求不得分管征地拆迁、计划生育、招商引资等纪检监察职责以外的工作。推动村级纪检委员配备,强化村级事务监督。我们依托驻外流动党委,相继成立了驻沪、驻苏、驻浙、驻京流动党员纪委,不断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监管。通过这些措施,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上来,为抓好主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县纪委大力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为全县147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着眼于抓早抓小,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加大教育提醒力度,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着力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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