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兵
沂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设立巡察机构,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对19个乡镇(街道)和14个县直部门开展了巡察,并将巡察监督延伸到村一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导语:用行动体现担当,以担当诠释忠诚。临沂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彰显踩着不变步伐砥砺前行的坚强定力。从今日起,《纪委书记在线访谈》正式上线了,我们将以此为窗口,与大家共同见证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鲜明态度、坚定决心和举措成效。
[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查违纪案件768起817人,涉及科级干部5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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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汝兵: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应邀参加今天的在线访谈,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沂水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王汝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明确落实“两个责任”,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方面,层层传导压力,助推主体责任。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了部署,并研究制定了与之配套的任务分工、检查考核、履责谈话、责任追究、“双报告”、分析通报等一系列制度,坚持以上率下,狠抓落实。连续两年由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带队,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对19个乡镇(街道)和14个县直部门开展了巡察,设立巡察机构,将巡察监督延伸到村一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关键人”,组织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质询环节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被质询对象和质询人,确保真实性和针对性。今年,对审计局等12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党组成员向全体党员述廉述责工作,述廉对象履责意识明显增强。深入开展廉政谈话,建立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纪委常委定期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责谈话制度,严格责任追究,26人因履责不力被问责。
另一方面,理顺职责职能,压实监督责任。我们落实“三转”要求,厘清职能定位,及时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将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切实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规范案件移送,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查违纪案件768起817人,涉及科级干部5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78人。
王汝兵:好的。“八项规定”可以说是这几年的高频词,自2012年12月4日出台以来,无论是党员干部、人民群众还是新闻媒体都十分关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我们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狠抓明察暗访。紧盯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在组织明察暗访的同时,采取与其他县区交叉检查、乡镇对调互查的方式,实现明察暗访常态化。我们既直接到部门、单位、饭店、景区进行明察,也通过到超市调取监控、到公安机关查看行车轨迹、跟踪公车等方式进行暗访。今年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36次,形成了有力震慑。
二是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畅通“2812388”投诉举报电话,不断建立完善来电、来信、来访、短信和网络举报五位一体的投诉举报综合平台,加强线索管理和运用,实行“一口受理、统一分流、分级办理”。我们自行研发了“四风问题随手拍”手机APP,随时在线受理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同时,我们通过网站、电视台、《沂水报》、电台广播、廉政微信等进行广泛宣传,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四风”问题无处藏身。
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于违反中央八项精神的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案必处,坚持“一案双查”,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严格划定违纪的底线和红线,在党员干部中形成有效震慑。近年来,我们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101起,处理126人,其中科级干部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7人。
四是抓典型曝光。我们一方面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与广播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进行衔接,选取受众面广、关注度高的节目或时段公开曝光查处的问题,将通报曝光违纪问题的震慑作用发挥到极致。另一方面鉴于基层熟人社会特点,在查处通报问题时尽量缩短时间,简化程序,做到案件快查、快结、快通报,防止人情干扰。近年来,共通报典型问题50起,形成了有力震慑。
举个例子,今年4月21日,我们直接查处了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副院长张某违规操办孙子出生喜宴。当天晚上,接到举报后,迅速到达现场固定证据。按照程序及时提交常委会,4月27日,给予张某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所收的礼金;对院长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单位作出书面检查。4月28日,也就是五一节放假前一天,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做到了直查直办、快查快结,既追究了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了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单位的主体责任,并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曝光。
王汝兵:习总书记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此,我们县纪委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作为省定扶贫县的实际情况,聚焦扶贫领域,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斩断伸向扶贫领域“黑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0起,其中,扶贫领域案件16起,处理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
我们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坚持从严从快查处。举报电话由专人24小时接听受理,随时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以案带案,注重在办案中深挖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对问题多发的乡镇、单位进行重点督办。我们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工作推进缓慢、工作不到位、违反工作程序的进行严肃问责。对顶风违纪、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和问题多发频发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今年共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6人,对3名乡镇分管领导进行了问责。同时,用好通报曝光这个“利器”,对扶贫领域查处的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共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3期9起,专题下发扶贫领域通报2期,对6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形成了强烈震慑。
比如,去年年底,省扶贫审计组在我县沙沟镇上峪村开展审计工作时发现,该村存在票据不规范等问题。我们根据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认真梳理并就有关问题展开初核,发现上峪村职能党支部书记王建军存在违规套取、占用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经审查, 2013年3月至4月,该村将苹果园区作为产业扶贫项目向上级部门申报,争取到了34万元专项扶贫资金。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村党支部书记王建军对扶贫资金打起了张冠李戴的主意。王建军通过沂水县高山茶叶公司开具了购置苹果苗木21万元的虚假发票,套取21万元的扶贫资金,全部用来支付了项目施工挖掘机费用。此外,王建军还通过个人账户私自保管扶贫项目资金,擅自将20万元的扶贫资金使用了1天,用于个人信用社转贷。今年2月,王建军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我们对王建军违规违纪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并进行了案例剖析,释放出扶贫领域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王汝兵:近年来,我们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深化“三转”,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履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坚持“学、考、研”相结合,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把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研讨、知识测试、调查研究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党规党纪,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加强自我监督。先后制定《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28项制度,强化纪律规范和制度约束。积极开展红色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汇编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做到时常警醒、廉洁自律。坚持严肃问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促进履职尽责。在组织专题培训、综合培训和委托培训的基础上,坚持一线锻炼干部。实施全员接访和领导班子定期接访,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积极派员协助省市纪委查办案件,同时通过“以干代训”提高乡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制定了《委局机关绩效考核方案》,对机关内设部室和干部进行考核,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王汝兵:好的,作为纪检系统的“末梢神经”,乡镇纪委对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通过制定业务考核办法、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等措施,切实发挥乡镇纪委作用,凝聚反腐倡廉强大力量。
一是制定乡镇纪委业务考核办法,强化监督责任落实。我们连续3年制定出台了《乡镇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办法》,突出乡镇纪委工作特点和实际,以百分制为评分标准,按照信访举报工作、纪律审查工作等6项考核内容,每项工作按照分数权重,列出详细评分标准,以此评价考核乡镇纪委年度业务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乡镇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排名靠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
二是建立通报约谈制度,督促乡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我们对乡镇纪委信访举报情况、纪律审查情况以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情况一季度一通报,让各乡镇正视差距,找准不足,督促乡镇纪委认真履职。对连续6个月没有查结一起案件的乡镇约谈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连续3个月没有查结一起案件的乡镇约谈纪委书记,让乡镇党委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支持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
三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深入落实“三转”要求。落实“两个承诺”,乡镇纪委书记作出不分管或参与与主业无关工作的承诺,乡镇党委书记作出不安排纪委书记分管或参与与主业无关工作的承诺,确保乡镇纪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积极贯彻上级纪委“两个为主”的改革要求,制定并用好《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加大了上级纪委选人用人的权重,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去年以来,我县16名乡镇纪委书记得到提拔重用,1名乡镇纪委副书记提拔任乡镇纪委书记,4名乡镇纪检干事任乡镇纪委副书记,干部队伍活力大大增强。
王汝兵:好的。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市县的延伸,给基层老百姓一条直接反映问题的渠道。为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我们沂水县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精准开展巡察工作,使全面从严治党直抵党的神经末梢。
我们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级层面召开全县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做出总体部署的同时,在村级层面也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使基层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在队伍配备上,我们建立了县级巡察工作人才库,成立五个巡察组,首轮巡察从财税、审计等有关部门抽调15名业务素质高的同志,组织集中培训,保证巡察力量精干高效。
在具体巡察工作中,我们一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开展巡察前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到有关部门单位接洽等方式,广泛收集、梳理分析被巡察村的有关问题反映,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订巡察方案,便于有的放矢地开展巡察。二是迅速进驻联系。首轮巡察确定5个乡镇、15个村,巡察组进入乡镇后,及时与被巡察村所在乡镇有关负责同志联系对接,说明情况,争取支持。进驻村后,第一时间与被巡察村“两委”成员见面,及时了解村内基本情况。采取走访座谈、民意测评、查阅账目、受理举报、查看现场等方式,查找存在问题。三是列出问题清单。重点盯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贪污挪用、小官贪腐等背后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漂浮、办事不公、以权谋私,在精准扶贫、征地拆迁、城乡低保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问题,列出突出问题清单,进行分类处置。
为确保巡察取得实效,我们强化督导问责。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问题线索,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牵头负责督查督办,做到靠前指挥、全程指导。县委巡察办全力做好综合协调,及时汇总各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分类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会同乡镇共同办理。狠抓整改落实,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找出“病灶”,对症下药,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人和事,抓住反面典型,严肃问责,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王汝兵: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会和沂水县纪委认真梳理,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内的,由沂水县纪委对相关问题进行查处,并在适当时机、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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