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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出台古树名木认养办法

2013年03月28日 17:33 作者:郯城县林业局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为增强全县人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切实保护郯城县现有的古树名木资源,近日,郯城县绿化委员会在广泛征集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了《郯城县古树名木认养办法》。

        为增强全县人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切实保护郯城县现有的古树名木资源,近日,郯城县绿化委员会在广泛征集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了《郯城县古树名木认养办法》。

        该《办法》主要是对全县范围内100年以上的古树及古树群实行认养制度。凡在郯城的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及个人,均可自愿参加认养活动。认养方式主要有单位单独认养、个人单独认养,单位与单位、个人与个人、单位与个人联合认养,冠名认养等;认养费用根据古树名木树龄、知名度、位置确定,每株3006000元不等;认养周期为两年。

        《办法》规定,对认养单位和个人统一发放《古树名木认养证》。认养费由郯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收缴后上报财政局专户,全额用于该县古树名木资源保护事业。认养人享有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署名权、肖像利用权,有权了解和监督承办单位对所认养古树名木的管理和养护工作,有权对认养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有权将所认养古树名木肖像(照片)用于单位形象宣传及产品宣传。

    (责任编辑:赵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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